发挥陕西优势加强我省文化安全立法工作

2025年07月10日 字数:1088

□文/仵双

  通过完善文化安全立法有利于进一步发挥陕西省文化优势,保护珍贵文化资源,建设文化强省,为加强国家文化安全能力建设贡献“陕西经验”。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刻把握文化安全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地位作用,对筑牢文化安全防线、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进行顶层制度设计,文化安全立法成为文化安全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陕西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世界第八大奇迹”秦兵马俑、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秦腔、中国革命的圣地延安,丰富多样的文化资源、高速发展的文化产业和丰富的法治人才储备使得陕西省开展文化安全立法工作具备显著地域优势。通过完善文化安全立法有利于进一步发挥陕西省文化优势,为加强国家文化安全能力建设贡献“陕西经验”。
  我省文化安全立法优势
  国家文化安全是指我国社会主流意识形态、核心价值观、现有生活方式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对处于没有危险、不受威胁的状态,以及持续保持这种状态的能力。文化安全属于非传统领域的国家安全范畴,其战略框架建设均围绕国家安全展开,这意味着应从总体国家安全观视域下对文化安全重新进行制度设计,立法自然成为重要引擎。
  《立法法》第73条规定,地方可以在国家尚未立法的领域,“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为更好切合地域经济发展水平与制度实施现状,地方立法可以借助自身优势试验创新领域,从而吸引特色资源、推动地方发展,进而为国家立法提供经验。细化到我省文化安全立法工作上来,当前文化安全立法具备以下优势:
  (一)文化资源深厚
  历史文化资源。陕西省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拥有丰富的历史文物数量和多样的历史文化资源。2024年陕西省文物基本数据显示,全省已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点达4.9万余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7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00余处,市县级保护单位更达4000余处。陕西省历史文化资源数量多且分布广,足以看出陕西省历史文化资源在全国文化资源版图中的重要地位。
  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陕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涉及众多门类。目前,陕西共有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4项、国家级名录91项、省级名录766项,国家级传承人78人、省级传承人681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2处。
  红色文化资源。作为全国红色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陕西省域内红色文化资源呈全域分布特征,陕北、关中和陕南三大地理单元均存有重要革命遗址。并培育出“延安精神”这一至今仍发挥着重要时代引领作用的时代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