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十大亮点

2025年07月10日 字数:685

  □文/曾亚波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新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条例》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时俱进完善制度体系确保党的作风建设始终与时代发展同向同行的重要举措。《条例》凝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修改的诸多党内法规和实践经验,是2013年《条例》的重要升级。比之旧版,新《条例》呈现十大亮点。

  贯彻八项规定 明确纪法依据

  《条例》在第一章总则中改变原来笼统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规定”,直接明确“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一个是最高党纪依据,一个是最高法律依据,更加彰显《条例》的权威性。就党章而言,继十八大党章修正案后,党章又经过了两次修改,分别是2017年10月24日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和2022年10月22日的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把党中央推进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一大批新成果写入党章,把党的初心使命、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内容写入党章,使得条例的依据更加厚实。
  《条例》第四条规定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六项原则,而总的遵循是“应当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这也是中央八项规定首次被写入该《条例》。六项原则中有四项经过修订,突出“四个强调”:强调带头过紧日子,腾出更多资金用于发展所需、民生所盼;强调党内法规先行,体现纪在法前、纪法衔接;强调提质增效,科学统筹财政资源,不再简单提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强调制度刚性约束,“严格按程序办事”改为“严格按照制度办事”。
  严格预算监督 杜绝无效投资
  在预算方面新增规定,一是预算编制:“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