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绿色屏障”的法治筑基垒石

——专访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环境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丁岩林

2025年07月10日 字数:598

  丁岩林,男,山东沾化人
  武汉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
  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西北政法大学环境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全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国家库)专家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保护咨询专家
  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宣讲团成员
  陕西省自然资源资产权益管理工作专家
  中欧环境治理项目——陕西、广西、甘肃环境法官培训与能力建设项目专家,多次参与和主持国家与地方环境立法的起草和论证工作。荣获2024年全国“十佳生态环境志愿者”、2023年陕西省“三秦最美环保人”。



  □文/本刊记者 王燕霞

  森林是地球上最大的陆地生态系统,是维护生态安全、保护水土资源的重要屏障。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出台《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用法治的力量,守护着这片土地的每一片绿叶、每一寸土地。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田文平作审议结果报告,《条例》修订过程中,法制工作委员会赴商洛、渭南等地开展立法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基层对森林管理的意见建议;组织召开立法咨询专家论证会。《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修订出台,保障我省森林生态安全,发挥森林多种功能,推动现代林业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记者:我省是林业大省,及时对《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进行修订,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