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之力推动司法鉴定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聚焦新修订的《陕西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2025年07月10日 字数:619

  □ 文/本刊记者 李程

  《陕西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重点在规范司法鉴定活动、推动司法鉴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完善执业管理体系、强化机构和人员执业保障等方面予以明确,为司法鉴定行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地方立法保障。

  5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陕西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修订对推动我省司法鉴定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司法鉴定制度是解决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和帮助司法机关查明案件事实的司法保障制度。近年来,我省不断强化司法鉴定监督管理,有效规范司法鉴定活动,司法鉴定公信力显著提升。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司法鉴定改革的不断深入,行业发展面临着新挑战,对原《条例》进行修订十分必要。
  新修订的《条例》共计六章五十四条,分为总则,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的委托、受理与实施,司法鉴定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规范相关登记管理工作
  《条例》规定,司法鉴定遵循科学、公正、客观、独立的原则。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依法独立开展司法鉴定业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为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条例》规定,本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资料鉴定,环境损害鉴定及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鉴定事项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条例》对司法鉴定的执业要求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