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典护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专访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吕忠梅

2025年07月10日 字数:595



   生态环境法典编纂正当其时,以法典形式推动生态环境法律制度实现集成升华,将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4月27日,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首次审议。4月30日,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的重要立法任务“编纂生态环境法典”,由此迈出关键一步。生态环境法典,这一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的第二部法典,正式进入公众视野。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编纂有哪些重要意义?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对现行生态环境法律制度规范进行了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集成升华,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对解决现行法律规定之间的重叠、冲突问题有哪些突破?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在哪些方面填补了现行法律规定的空白?法典化将为我国的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带来怎样的提升?记者就这些问题专访了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
  吕忠梅表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正当其时,以法典形式推动生态环境法律制度实现集成升华,将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编纂法典正当其时
  法典是国家立法的高级形式,最大特点就是集大成、成系统,需要比一般立法更为严苛的立法条件。充分的理论准备、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深厚的立法积淀等,是法典编纂的必备条件。民法典编纂完成后,生态环境法典成为我国部署启动立法的第二部法典,正是因为在这些方面具备了较为成熟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