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院参与社会治理和矛盾纠纷化解法治路径研究
2025年06月03日
字数:1853
共享机制,监督社区矫正机构督促矫正小组成员积极履行义务,逐步形成“司法监管-检察监督-社区督促”的立体式监督格局,降低矫正对象再犯几率,严防脱管漏管问题。
加强检察建议办理促进社会治理。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牢固树立“求极致”的理念,提高发现类案违法、行业监管漏洞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司法办案、调查研究、释法说理能力水平,不断增强检察建议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精准性。同时,建立完善检察建议“回头看”机制,切实增强检察建议刚性,以检察建议办理促进基层治理。强化物技保障,提高工作质效。加强检察建议案件办理的经费保障,提供必要的物质技术支持,保障调查核实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数字检察中心,加强大数据技术的研发运用、注重在海量数据分析、分布式计算、数据可视化、社会治理领域核心算法的研发与突破。健全完善共享数据平台,打破数据壁垒、打通数据孤岛,从海量数据中通过输入关键词形式进行数据筛查碰撞出异常数据,进而通过调查核实发现各环节的漏洞,实现路径层面的“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效果。积极使用陕西数字检察中心社会治理板块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提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科学化和精准度。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智能化水平。
提升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用足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沟通,结合工作实际,对类案罪名进行全面分析,针对常见罪名将社会调查程序适当前移至侦查阶段或者审查起诉阶段,确保认罪认罚案件高效流转。同时,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同构建和完善值班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值班律师作用,依托远程提讯平台,实现屏机对话,节约办案成本,最大限度保障嫌疑人权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紧盯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食药环、盗抢骗和针对妇女儿童、留守老人的突出违法犯罪。着力提升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新型犯罪和跨国跨境跨区域犯罪能力,切实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加强专门学校和专门教育工作,落实教育矫治措施,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全面落实下访巡访、特殊人群帮教等制度。积极推进检察长接待日等工作,加强与信访、司法行政机构沟通协作,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积极争取外部的协作配合和理解支持,依托“检察大数据”,努力构建更加宽广的信息共享平台,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到萌芽状态。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打造“阳光检察”,不断提高检察机关公信力。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社会各界,听取检察工作汇报,参观检察办案场所,参与执法办案监督,全面加强简易听证和上门听证工作力度,为群众提供更优检察服务的同时,最大限度提高司法执法公信力。不断深化案件信息公开,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开通律师“绿色通道”,加大对阻碍律师执业权益案件的办理力度。充分发挥“云平台”优势,营造崇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运用“两微一端”云平台,推动检察大数据建设,实现检察大数据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
弘扬检察队伍的法治素养,通过执法办案示范引领治理法治化体系建设。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健全完善联席会议、重大案件提前介入等机制,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实现打击与保护并重、惩治与挽救结合、法理与情理融合。提升办案质效,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检察人员的举证、质证、辩论、法律监督能力,改进和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干警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干警廉洁从检。公开办案程序、办案纪律,建立案件和信访人回访制度,经常征求群众意见,开展民主测验,使干警的行为真正置于群众和社会监督之下。
基层社会治理和矛盾纠纷化解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要把法治要求落实到社会治理各层次、各领域,发挥好法治对社会治理的规范和保障作用,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通过加强与其他治理主体的协同合作,发挥检察职能优势,完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使检察机关能真正深度融入现代化社会治理的大格局中,着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编辑/李卫锋(lwf263@163.com)
加强检察建议办理促进社会治理。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牢固树立“求极致”的理念,提高发现类案违法、行业监管漏洞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司法办案、调查研究、释法说理能力水平,不断增强检察建议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精准性。同时,建立完善检察建议“回头看”机制,切实增强检察建议刚性,以检察建议办理促进基层治理。强化物技保障,提高工作质效。加强检察建议案件办理的经费保障,提供必要的物质技术支持,保障调查核实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数字检察中心,加强大数据技术的研发运用、注重在海量数据分析、分布式计算、数据可视化、社会治理领域核心算法的研发与突破。健全完善共享数据平台,打破数据壁垒、打通数据孤岛,从海量数据中通过输入关键词形式进行数据筛查碰撞出异常数据,进而通过调查核实发现各环节的漏洞,实现路径层面的“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效果。积极使用陕西数字检察中心社会治理板块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提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科学化和精准度。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智能化水平。
提升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用足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沟通,结合工作实际,对类案罪名进行全面分析,针对常见罪名将社会调查程序适当前移至侦查阶段或者审查起诉阶段,确保认罪认罚案件高效流转。同时,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同构建和完善值班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值班律师作用,依托远程提讯平台,实现屏机对话,节约办案成本,最大限度保障嫌疑人权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紧盯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食药环、盗抢骗和针对妇女儿童、留守老人的突出违法犯罪。着力提升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新型犯罪和跨国跨境跨区域犯罪能力,切实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加强专门学校和专门教育工作,落实教育矫治措施,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全面落实下访巡访、特殊人群帮教等制度。积极推进检察长接待日等工作,加强与信访、司法行政机构沟通协作,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积极争取外部的协作配合和理解支持,依托“检察大数据”,努力构建更加宽广的信息共享平台,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到萌芽状态。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打造“阳光检察”,不断提高检察机关公信力。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社会各界,听取检察工作汇报,参观检察办案场所,参与执法办案监督,全面加强简易听证和上门听证工作力度,为群众提供更优检察服务的同时,最大限度提高司法执法公信力。不断深化案件信息公开,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开通律师“绿色通道”,加大对阻碍律师执业权益案件的办理力度。充分发挥“云平台”优势,营造崇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运用“两微一端”云平台,推动检察大数据建设,实现检察大数据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
弘扬检察队伍的法治素养,通过执法办案示范引领治理法治化体系建设。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健全完善联席会议、重大案件提前介入等机制,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实现打击与保护并重、惩治与挽救结合、法理与情理融合。提升办案质效,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检察人员的举证、质证、辩论、法律监督能力,改进和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干警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干警廉洁从检。公开办案程序、办案纪律,建立案件和信访人回访制度,经常征求群众意见,开展民主测验,使干警的行为真正置于群众和社会监督之下。
基层社会治理和矛盾纠纷化解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要把法治要求落实到社会治理各层次、各领域,发挥好法治对社会治理的规范和保障作用,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通过加强与其他治理主体的协同合作,发挥检察职能优势,完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使检察机关能真正深度融入现代化社会治理的大格局中,着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编辑/李卫锋(lwf2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