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人迟到推迟人代会开幕时间的做法是错误的

2025年06月03日 字数:539
 □文/王鸿任
 因一名列席人员迟到,人代会推迟13分钟开幕,这种做法都是错误的。
  对人代会的重要性、权威性缺乏足够认识。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管理国家事务职权的主要途径和重要方式,是实现公众政治参与、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意义重大,权威性很强。为了开好人代会,各级人大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比较完整固定的开会规则和程序,应当严格遵守,不可随意违背,因为一名特邀列席人员迟到而会议推迟13分钟开幕,显然是没把会议的重要性、权威性当回事。
  推迟开幕的事由缺乏正当性。依据地方组织法规定可知,若到了会议预定的开幕时间,代表出席人数尚不足三分之二以上或者遇到突发不可抗拒的特殊事件,会议开幕时间就不得不推迟。而因为一名列席人员迟到这样的事由推迟人代会开幕时间,这是毫无必要的。
  决定推迟开幕时间的决策者,不具备这种决策权利。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地方人代会“由主席团主持会议”,未经主席团审议通过的事项,即使是当地负责全面工作的领导干部,个人也无权定夺人代会的重要事项。
  推迟开幕折射了错误的行权理念。开会迟到本是一种错误,因为犯这种错误的是一名特邀列席人代会的企业家,反而以推迟开幕来“诚意礼遇”,这实际上是对遵守会议纪律的人大代表的无理冷漠,如此“尊商”,折射出的是一种错误的行权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