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规则不容“企业家特权”打破

2025年06月03日 字数:521
 □文/沈彦科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权力的重要平台,承载着人民的期望与重托,其议程安排精确而严谨,每一项议程、每一个步骤和会议时段都是经过人大常委会在会前进行了精心细致的研究、讨论确定的,同时关联着众多代表的时间安排,准时举行会议是为了提升会议效率,确保人大代表依法行使好权力。随意为个人延迟开幕,是对会议严肃性、庄严性的漠视。如果因为一人延迟会议召开时间,是对人大代表的付出极不尊重,有损会议公信力。
  这种做法也传递出不良价值导向。如果企业家因身份特殊就可让地方权力机关的会议等待,会滋长“特权”思想,破坏社会公平公正的根基。
  企业家群体在发展经济的进程中做出的贡献有目共睹,理应得到尊重与重视,但不应以破坏规则为代价。若企业家因特殊情况可能迟到,会议组织者应提前协调沟通,妥善安排好相关事宜。重视企业家不可无原则迁就,而是在尊重规则的基础上,进行合理安排,确保会议正常召开。列席人代会人员是没有表决权、决定权和选举权,只是听取会议报告,听取代表提出的议案和批评、建议、意见,没有必要延迟开会进行等待。
  人代会的准时开幕,守护的是民主的尊严、规则的权威。无论何种身份,都应在规则框架内行事。只有严守规则,社会秩序才能稳定,民主制度才能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