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清廉高校”建设成为落实“清廉陕西”的重要单元

2025年05月10日 字数:1404
□ 文/杨永庚 陈欢

  “清廉高校”建设工作的法治化能净化腐败借以滋生蔓延的文化土壤,消除腐败产生的思想条件,培育具有廉洁素养的时代新人,是落实“清廉陕西”“清廉中国”的重要单元。

  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首次把“高校”列为重点反腐领域,提出要“制定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讲好中国反腐败故事”。2022年陕西省委出台的《关于推进清廉陕西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构建清朗文明社会”中把“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列为一个重要领域,标志着“清廉高校”建设进入法治化阶段。几年来清廉高校建设行动将清廉设置为培养具有廉洁素质师生的目标,采取多种措施付诸实施,清廉高校建设成为清廉陕西建设的新现象,是陕西“讲好中国反腐败故事”的典型法治案例。
  一、新时代清廉高校建设的成效及其特点
  陕西省各级各类108所高校中有85所高校依据《意见》制定了新时代清廉高校建设行动计划或规划及实施方案。从笔者选择调查的13所高校3年来的情况来看,其效果和特点有:
  总体要求明确,目标恰当。13所高校发布的《方案》都有明确的总体要求、目标。把加强政治生态建设放在首位,13所高校中有11所把“总目标”表述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安排部署,依法廉洁治校”;“清廉高校”建设能够为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任务分解合理,措施得当。清廉高校建设的方法措施有“体制机制规范类”“目标引领类”“问题惩治类”和“综合类”4类,13所高校根据自身特点对清廉有明确界定,达成目标的措施得当。建设效果显著,形成陕西经验。13所高校对《意见》及结合各自学校制定的《方案》的实施,有效保障了各高校阶段性目标的实现,形成了“干部清廉从政、教师清廉从教、职工清廉从业、学生清廉修身”的陕西经验。
  二、新时代清廉高校建设存在的问题
  清廉是高素质人才首要的或第一位的,但部分高校的《方案》只提供了清廉建设的抽象文字描述,缺乏可量化的标准和指标,也没有相应的“时间表”,滥用清廉考核指挥棒,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4个方面:
  (一)制定了促进“更高质量”发展的一大堆“制度”,却没有把廉政观培养提升到和“三观”并重的高度。各高校把“清廉高校”建立健全监督和问责机制、对违规违纪行为随时发现和处理,变成随处可见的“制度”。廉洁高校建设文件基本上都没有给“清廉”或“廉洁”界定可操作的定义和范围,13所高校的《方案》基本上都是普遍性概括规定,很少对《意见》的内容类型化,目标普遍比较笼统、不够具体;大部分高校是由纪委牵头负责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在落实时始终没有围绕到大学生廉洁观的培养上,提高学生的廉洁意识和自律能力效果和“三观”力度相比明显不够。
  (二)“清廉高校”要防止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出现学术不端,形成“定制”不断向下的各种“查摆案件”和布置“重点任务”等常态,但却与学校中心工作“若即若离”。“清廉高校”建设要围绕高校中心任务的实现保驾护航,但从各高校主业现状来看,有的高校把学术资源作为攀附权贵的手段,对清廉高校建设相关的制度机制认识不足。对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学术不端等,许多高校的《方案》没有制定相应的条款;没有开足开够消除腐败基因和培育大学生廉洁素养的课程。2022年教育部把“纪检监察学”列为一级学科,但108所高校作为一门必修公共课开设的仅有8所。
  (三)一些高校把“文化”意蕴很浓厚的“清廉高校”内容简单化为“一厚沓”的“测评表”,测评效果的科学性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