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交楼”背景下政府介入房企项目的法律建议
2025年05月10日
字数:1934
式能够确保各部门之间沟通顺畅、信息共享及时。其运行机制实行“三统一”工作法,统一查封标准,建立“保交楼项目白名单”,对清单内项目暂停财产保全,避免因过度查封导致项目资金链断裂,影响项目的正常建设和交付;统一受偿顺序,明确“购房者债权>工程款>抵押权>普通债权”的清偿规则,优先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统一执行程序,对续建资金设立专用共管账户,以此避免执行冲突,确保续建资金专款专用,全部用于项目建设,保障项目的顺利推进。
创新司法重整模式。推行“预重整+续建融资”制度,预重整阶段(6个月),在此阶段,指定临时管理人接管项目,冻结主要债权人的执行申请,为项目的重组和续建创造相对稳定的环境;引入 AMC等机构进行债务重组,凭借其专业的金融和资产管理能力,对企业的债务进行合理调整和优化,降低企业的债务负担,为项目的后续建设提供资金支持。续建融资机制中,设立“续建资金超级优先权”,以此确保新投入的资金能够优先受偿,提高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续建项目的积极性,为项目的顺利完工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设立“购房者权益保障专项基金”。购房者权益基金的建立是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其资金来源构成多样,包括省级财政年度预算,这体现了政府对“保交楼”工作的重视和支持,通过财政投入为基金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土地出让金计提2%,将土地出让金的一部分纳入基金,既合理利用了土地资源收益,又为基金提供了长期稳定的资金补充;以及违规房企罚款全额纳入,对违规房企进行经济惩罚的同时,将其罚款用于保障购房者的权益,体现了公平正义。
在使用规则方面,按照购房款30%先行垫付,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执行,这一标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购房者的经济压力,保障其基本权益;同时,建立追偿机制,通过项目资产处置、股东连带责任追索等方式进行追偿,确保基金的资金能够得到合理回收,实现基金的可持续发展。
优化“诉调对接”机制。推行“三合一”审判模式,对于同一楼盘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合并审理、示范判决”,集中管辖能够避免因不同法院管辖导致的裁判标准不一致问题,提高审判效率;合并审理可以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示范判决能够为同类案件提供参考标准,确保裁判结果的公正性和一致性。
建立快速执行通道,对“保交楼”案件实行“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60日时限,缩短案件处理周期,提高司法效率,确保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增强司法公信力。
加强购房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通过举办法律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向购房者普及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购房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陷入维权困境。
保障措施
成立省级“保交楼”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省长担任组长,这体现了省政府对“保交楼”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能够统筹协调全省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住建、法院、金融等12个部门的工作,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部门之间协同配合、高效运转。在各地市设立实体化工作专班,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考核”的工作机制,通过定期调度和考核,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保交楼”工作按照预定计划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资金保障是“保交楼”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将省级纾困基金规模扩大,按照“省级财政出资30%、金融机构配资50%、社会资本参与20%”的比例进行募集,这种多元化的资金募集方式能够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吸引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的广泛参与,为“保交楼”项目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同时,创新融资工具,发行“保交楼”专项债券,首期规模设定为50亿元,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能够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为“保交楼”项目筹集大量资金,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
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督查机制,对专项资金使用进行全过程审计,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确保督查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有效防止专项资金被挪用、滥用等情况的发生,保障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推行购房者监督员制度,每个项目选派3-5名业主代表参与复工监督,购房者作为项目的直接受益者,其参与监督能够增强项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及时发现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并向相关部门反馈,确保项目建设符合购房者的期望和要求,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陕西省“保交楼”法治化治理需以地方立法为基石,以府院协同为保障,以资金监管为核心,构建“行政强制+市场纾困+司法救济”三位一体的制度框架。能够有效破解当前陕西在“保交楼”治理中面临的制度短板,实现政府依法依规介入房企项目,保障“保交楼”行动法治化、规范化推进,最终达成房地产市场风险处置的“保民生、防风险、促稳定”三重目标。
编辑/李卫锋(lwf263@163.com)
创新司法重整模式。推行“预重整+续建融资”制度,预重整阶段(6个月),在此阶段,指定临时管理人接管项目,冻结主要债权人的执行申请,为项目的重组和续建创造相对稳定的环境;引入 AMC等机构进行债务重组,凭借其专业的金融和资产管理能力,对企业的债务进行合理调整和优化,降低企业的债务负担,为项目的后续建设提供资金支持。续建融资机制中,设立“续建资金超级优先权”,以此确保新投入的资金能够优先受偿,提高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续建项目的积极性,为项目的顺利完工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设立“购房者权益保障专项基金”。购房者权益基金的建立是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其资金来源构成多样,包括省级财政年度预算,这体现了政府对“保交楼”工作的重视和支持,通过财政投入为基金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土地出让金计提2%,将土地出让金的一部分纳入基金,既合理利用了土地资源收益,又为基金提供了长期稳定的资金补充;以及违规房企罚款全额纳入,对违规房企进行经济惩罚的同时,将其罚款用于保障购房者的权益,体现了公平正义。
在使用规则方面,按照购房款30%先行垫付,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执行,这一标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购房者的经济压力,保障其基本权益;同时,建立追偿机制,通过项目资产处置、股东连带责任追索等方式进行追偿,确保基金的资金能够得到合理回收,实现基金的可持续发展。
优化“诉调对接”机制。推行“三合一”审判模式,对于同一楼盘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合并审理、示范判决”,集中管辖能够避免因不同法院管辖导致的裁判标准不一致问题,提高审判效率;合并审理可以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示范判决能够为同类案件提供参考标准,确保裁判结果的公正性和一致性。
建立快速执行通道,对“保交楼”案件实行“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60日时限,缩短案件处理周期,提高司法效率,确保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增强司法公信力。
加强购房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通过举办法律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向购房者普及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购房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陷入维权困境。
保障措施
成立省级“保交楼”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省长担任组长,这体现了省政府对“保交楼”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能够统筹协调全省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住建、法院、金融等12个部门的工作,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部门之间协同配合、高效运转。在各地市设立实体化工作专班,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考核”的工作机制,通过定期调度和考核,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保交楼”工作按照预定计划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资金保障是“保交楼”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将省级纾困基金规模扩大,按照“省级财政出资30%、金融机构配资50%、社会资本参与20%”的比例进行募集,这种多元化的资金募集方式能够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吸引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的广泛参与,为“保交楼”项目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同时,创新融资工具,发行“保交楼”专项债券,首期规模设定为50亿元,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能够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为“保交楼”项目筹集大量资金,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
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督查机制,对专项资金使用进行全过程审计,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确保督查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有效防止专项资金被挪用、滥用等情况的发生,保障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推行购房者监督员制度,每个项目选派3-5名业主代表参与复工监督,购房者作为项目的直接受益者,其参与监督能够增强项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及时发现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并向相关部门反馈,确保项目建设符合购房者的期望和要求,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陕西省“保交楼”法治化治理需以地方立法为基石,以府院协同为保障,以资金监管为核心,构建“行政强制+市场纾困+司法救济”三位一体的制度框架。能够有效破解当前陕西在“保交楼”治理中面临的制度短板,实现政府依法依规介入房企项目,保障“保交楼”行动法治化、规范化推进,最终达成房地产市场风险处置的“保民生、防风险、促稳定”三重目标。
编辑/李卫锋(lwf2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