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交楼”背景下政府介入房企项目的法律建议
2025年05月10日
字数:1952
产强制措施的法律保留,导致地方制定的预售资金特别监管措施面临合法性争议。府院协同机制层面。司法查封冲突。2023年全省发生监管账户冻结事件47起,涉及专项借款12.6亿元。如咸阳某项目因法院冻结监管账户,导致1.2亿元纾困资金滞留账户达8个月。破产程序梗阻。在榆林某房企破产重整案中,债权人会议耗时11个月未达成协议,项目续建资金被司法执行分配,形成“重整僵局”。权益保障机制层面。救济渠道失衡。省高院数据显示,2023年涉房纠纷通过信访渠道处理占比72.3%,司法渠道仅占27.7%,暴露出诉讼救济效能不足。资金追偿困境。在已审结的832件购房者集体诉讼中,仅有14.6%案件实现全额退赔,平均执行周期达23个月。
对策建议
制定专项地方性法规。在当前房地产市场复杂多变的形势下,陕西省面临着诸多“保交楼”的挑战,为有效应对这些问题,建议启动《陕西省“保交楼”管理条例》的立法程序。这一立法举措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它能够为全省范围内“保交楼”工作提供明确、统一且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据,使各方在参与和推进相关工作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在构建该条例的具体制度过程中,首先明确政府介入的法定条件,当项目停工时长超过6个月并且毫无复工的迹象,这种情况意味着项目已经陷入了长期停滞的状态,急需外部力量进行干预以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和项目的后续推进;预售资金缺口达到项目总投资的30%以上,如此大比例的资金缺口仅凭企业自身力量难以填补,极易导致项目烂尾,政府的介入有助于协调各方资源,解决资金难题;涉及购房者数量超过300 户,或者涉及金额超过 5亿元,这表明项目的影响范围较广,关系到众多购房者的切身利益以及金融市场的稳定,满足上述三项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即触发政府依法介入机制。同时,赋予相关部门行政强制措施授权,对于挪用资金超过500万元的房地产企业,相关部门可依法行使资金追缴权,有权冻结其关联企业账户,通过限制企业资金流动来迫使其履行相关义务,偿还被挪用的资金;在项目交付之前,对实际控制人的股权转让进行限制,即拥有股权限制权,防止企业通过转让股权等方式逃避责任,确保项目的后续建设和交付工作能够顺利进行;若发现有转移资产的行为,可采取行政扣押措施,行使财产保全权,保障项目资产的安全,为后续的债务清偿和项目建设提供物质基础。
此外,建立严谨的程序性规范,即“五步介入法”。当项目停工30天,相关部门需立即进行项目预警并提交详细报告,这一预警机制能够及时发现潜在的问题项目,为后续的介入和处理争取时间;随后由具备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为期60日的审计,开展全面的风险评估,通过专业的审计手段准确掌握项目的财务状况、资金流向以及存在的风险点,为后续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评估结果提交至省级专班进行行政决策审批,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审批通过后进行资金拨付,并且实行封闭式监管,对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管控,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全部投入到项目的续建工作中;最后在交付验收环节,邀请购房者代表参与其中,充分保障购房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让购房者能够直接参与到项目的验收过程中,确保交付的房屋符合质量和合同约定的标准。
完善配套制度设计。预售资金监管是保障“保交楼”的关键环节之一,实行“3+2”监管模式。其中三个监管节点分别为主体结构封顶时留存50%资金,这一节点是项目建设的重要阶段性成果,留存较多资金可以确保后续装修、设备安装等工作的顺利进行;竣工验收时留存30%资金,竣工验收是项目交付前的重要环节,留存一定比例的资金可以保障项目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整改;产权登记时留存20%资金,产权登记是购房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最终环节,留存部分资金可以确保购房者的权益得到全面保障。同时,明确双重监管责任,由住建部门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对项目的相关手续、文件等进行合规性检查,确保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商业银行负责实质审查,凭借其专业的金融知识和风险评估能力,对预售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信用惩戒制度对于规范房地产企业行为具有重要作用,建立“三色预警”机制。对房地产企业实行信用积分管理,依据违规情形进行扣分,若信用积分在60 分以下,将发出红色预警,禁止该企业参与土地竞拍,这一严厉的惩戒措施能够有效遏制企业的严重违规行为,迫使其重视信用建设;积分处于60-80分之间,为黄色预警,限制其融资规模,通过经济手段对企业进行约束,促使其积极整改违规行为;积分达到80分以上,处于绿色正常状态,给予政策支持,如在项目审批、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激励企业诚信经营,维护房地产市场的良好秩序。
建立省级司法协调中心。在“保交楼”工作中,建立省级司法协调中心具有重要意义,能够有效整合司法资源,加强府院之间的协作配合。该中心由省高院执行局牵头,住建、金融监管等部门派遣人员常驻,这种人员配置模
对策建议
制定专项地方性法规。在当前房地产市场复杂多变的形势下,陕西省面临着诸多“保交楼”的挑战,为有效应对这些问题,建议启动《陕西省“保交楼”管理条例》的立法程序。这一立法举措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它能够为全省范围内“保交楼”工作提供明确、统一且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据,使各方在参与和推进相关工作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在构建该条例的具体制度过程中,首先明确政府介入的法定条件,当项目停工时长超过6个月并且毫无复工的迹象,这种情况意味着项目已经陷入了长期停滞的状态,急需外部力量进行干预以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和项目的后续推进;预售资金缺口达到项目总投资的30%以上,如此大比例的资金缺口仅凭企业自身力量难以填补,极易导致项目烂尾,政府的介入有助于协调各方资源,解决资金难题;涉及购房者数量超过300 户,或者涉及金额超过 5亿元,这表明项目的影响范围较广,关系到众多购房者的切身利益以及金融市场的稳定,满足上述三项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即触发政府依法介入机制。同时,赋予相关部门行政强制措施授权,对于挪用资金超过500万元的房地产企业,相关部门可依法行使资金追缴权,有权冻结其关联企业账户,通过限制企业资金流动来迫使其履行相关义务,偿还被挪用的资金;在项目交付之前,对实际控制人的股权转让进行限制,即拥有股权限制权,防止企业通过转让股权等方式逃避责任,确保项目的后续建设和交付工作能够顺利进行;若发现有转移资产的行为,可采取行政扣押措施,行使财产保全权,保障项目资产的安全,为后续的债务清偿和项目建设提供物质基础。
此外,建立严谨的程序性规范,即“五步介入法”。当项目停工30天,相关部门需立即进行项目预警并提交详细报告,这一预警机制能够及时发现潜在的问题项目,为后续的介入和处理争取时间;随后由具备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为期60日的审计,开展全面的风险评估,通过专业的审计手段准确掌握项目的财务状况、资金流向以及存在的风险点,为后续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评估结果提交至省级专班进行行政决策审批,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审批通过后进行资金拨付,并且实行封闭式监管,对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管控,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全部投入到项目的续建工作中;最后在交付验收环节,邀请购房者代表参与其中,充分保障购房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让购房者能够直接参与到项目的验收过程中,确保交付的房屋符合质量和合同约定的标准。
完善配套制度设计。预售资金监管是保障“保交楼”的关键环节之一,实行“3+2”监管模式。其中三个监管节点分别为主体结构封顶时留存50%资金,这一节点是项目建设的重要阶段性成果,留存较多资金可以确保后续装修、设备安装等工作的顺利进行;竣工验收时留存30%资金,竣工验收是项目交付前的重要环节,留存一定比例的资金可以保障项目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整改;产权登记时留存20%资金,产权登记是购房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最终环节,留存部分资金可以确保购房者的权益得到全面保障。同时,明确双重监管责任,由住建部门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对项目的相关手续、文件等进行合规性检查,确保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商业银行负责实质审查,凭借其专业的金融知识和风险评估能力,对预售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信用惩戒制度对于规范房地产企业行为具有重要作用,建立“三色预警”机制。对房地产企业实行信用积分管理,依据违规情形进行扣分,若信用积分在60 分以下,将发出红色预警,禁止该企业参与土地竞拍,这一严厉的惩戒措施能够有效遏制企业的严重违规行为,迫使其重视信用建设;积分处于60-80分之间,为黄色预警,限制其融资规模,通过经济手段对企业进行约束,促使其积极整改违规行为;积分达到80分以上,处于绿色正常状态,给予政策支持,如在项目审批、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激励企业诚信经营,维护房地产市场的良好秩序。
建立省级司法协调中心。在“保交楼”工作中,建立省级司法协调中心具有重要意义,能够有效整合司法资源,加强府院之间的协作配合。该中心由省高院执行局牵头,住建、金融监管等部门派遣人员常驻,这种人员配置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