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倡导不宜硬要求
2025年05月10日
字数:596
□文/段莎
笔者认为,宜倡导不宜硬要求。理由如下:
从代表与常委会的关系看,无权硬要求。由于上下级人大常委会之间没有“产生”和“领导”的关系,而人民代表大会对常委会的监督是以代表集体行权的方式进行(而非相反),一般情况下,常委会不能向代表提出执行自己意志的硬性要求,上级人大也只在下级人大出现明显违法行为时会启动纠错,加之提议案本就是代表的权利而非义务,即便代表怠于行使,常委会亦无权硬要求代表作为。
从可能产生的后果看,不宜硬要求。常委会一旦就议案种类包括数量提出要求,代表或代表团的应对方式不外以下:原本无计划,拿不出成型草案;有计划但不成熟,临时端出草案用以应差;使用其他团队成果,略加修改提交充数;有成型草案文本,按要求办理。若从立法工作科学性、人大履职严肃性、党政机关担当作为的要求来考量,以上种种多少都存在问题。
从可选的“平替”措施看,无需硬要求。根据现行法规可知,人大常委会可以通过优化培训、出台激励措施引导代表积极作为,也可以要求有关专委或建议大会主席团提出议案,还可以引导一府一委两院提交议案等,而非采用摊任务的办法,向代表和下级人大施压。
从人大职责和工作任务看,不应硬要求。目前,我国法治体系已经建立。对各级人大来说,为了确保宪法法律在本地区有效实施,除了“立良法”外,更要“保善治”;不仅要“看眼前”,也要“顾长远”;努力将宪法赋予的各项职权行使到位,充分发挥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
笔者认为,宜倡导不宜硬要求。理由如下:
从代表与常委会的关系看,无权硬要求。由于上下级人大常委会之间没有“产生”和“领导”的关系,而人民代表大会对常委会的监督是以代表集体行权的方式进行(而非相反),一般情况下,常委会不能向代表提出执行自己意志的硬性要求,上级人大也只在下级人大出现明显违法行为时会启动纠错,加之提议案本就是代表的权利而非义务,即便代表怠于行使,常委会亦无权硬要求代表作为。
从可能产生的后果看,不宜硬要求。常委会一旦就议案种类包括数量提出要求,代表或代表团的应对方式不外以下:原本无计划,拿不出成型草案;有计划但不成熟,临时端出草案用以应差;使用其他团队成果,略加修改提交充数;有成型草案文本,按要求办理。若从立法工作科学性、人大履职严肃性、党政机关担当作为的要求来考量,以上种种多少都存在问题。
从可选的“平替”措施看,无需硬要求。根据现行法规可知,人大常委会可以通过优化培训、出台激励措施引导代表积极作为,也可以要求有关专委或建议大会主席团提出议案,还可以引导一府一委两院提交议案等,而非采用摊任务的办法,向代表和下级人大施压。
从人大职责和工作任务看,不应硬要求。目前,我国法治体系已经建立。对各级人大来说,为了确保宪法法律在本地区有效实施,除了“立良法”外,更要“保善治”;不仅要“看眼前”,也要“顾长远”;努力将宪法赋予的各项职权行使到位,充分发挥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