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把握立法工作的时代使命
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2025年05月10日
字数:1435

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是一项了不起的成就。实践无止境,立法无止境,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将立法工作摆在首要位置,持续推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立法工作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统筹谋划推动,作出决策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立法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编纂民法典,国家安全、卫生健康、公共文化、税收等重要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专门性法律相继制定出台,依法行政、生态环境、教育科技等重要领域的法律进行系统全面的修订,网络信息、生物安全等新兴领域立法取得突破,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强涉外领域立法,出台对外关系法等。截至2025年1月,现行有效法律305件,行政法规近600件,地方性法规1.4万余件。同时,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加强备案审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进一步增强。
深刻认识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的职责任务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赋予人大在立法工作中重要使命任务,不仅要做好立法各环节的相应工作,而且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是破解立法中各种难题的重要举措,是立法模式的重要转变,是立法工作格局的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大对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战略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提出重要任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立法是制度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形式,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和前提,立法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承担重要使命任务。2023年9月公布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列入一二类立法项目130件,明确提出积极研究推进生态环境法典和其他条件成熟领域的法典编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大改革举措,有些直接列明为立法任务,包括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制定金融法、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出台反跨境腐败法、修改监察法、完善监督法及其实施机制等;有些需要通过制定修改有关法律法规完成;还有一些要通过立法推动改革举措落地生效、坚持巩固、系统集成。在繁重的立法任务中,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要深刻把握立法规律,把握主导的形式、方法、节点、要求,勇于担当、履职尽责,增强提高立法质量的自觉性实践力。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准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立法为民,倾听人民声音,体现人民意志,做到民有所呼、法有所应。要加强立法理论研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自觉把立法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去思考研究,搞清楚立什么、怎么立、解决什么问题、确立什么制度、产生什么样的实践效果;要坚持以宪法为根本立法依据,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编辑/李卫锋(lwf2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