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

2025年05月10日 字数:752


  目前我国有277万多名五级人大代表。代表法是规范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的基本法律。“此次修法总的来说,就是围绕如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这条主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法室主任童卫东说

  突出对代表履职的政治要求
  此次修法的一大亮点,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实总则部分规定,突出对代表履职的政治要求。修正草案明确代表应当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明确代表在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职责使命。
  “人大代表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四个机关’建设的重要依靠力量,明确人大代表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作用,是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的重要体现。”童卫东说。
  同时,修正草案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明确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原则要求,增加规定:代表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忠实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除了总则中的这些规定,在其他章节的具体规定中也有多处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容。这些都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的作用。”童卫东说。

  深化“两个联系”制度
  
机制密切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此次修法一大亮点,是在完善拓展和深化“两个联系”制度机制方面增加了内容。
  修正草案明确国家机关联系代表的原则要求,增加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应当密切同代表的联系,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