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法修订

2025年05月10日 字数:890
 策划 | 本刊编辑部 执行/李卫锋 朱宁宁 刘康磊 潘国红 武春 武香君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工作,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高度,对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作出决策部署。
  代表法是规范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的基本法律。现行代表法是1992年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和公布施行的,2009年、2010年、2015年分别作了部分修改。这部法律的颁布施行,对规范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发挥了重要作用。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必要与时俱进修改完善代表法,保障和促进人大代表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充分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优势。
  2025年3月1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这是代表法自1992年颁布施行以来的第四次修改。此次代表法修改,对于充分发挥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代表法的修改,深入总结了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实践经验,突出对代表履职的政治要求,丰富了国家机关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在完善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规范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完善议案建议办理机制、强化代表履职保障和监督等诸多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有助于充分保障和促进人大代表工作高质量发展。
  此次代表法的修改,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座里程碑。通过制度创新进一步打通代表履职的“最后一公里”,使人大工作更贴近民意、更符合实践需求,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筑牢法治根基。
  本期聚焦代表法修订,围绕此次修法亮点、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等内容进行全方位盘点和梳理,更好助力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