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2025年04月07日 字数:511
效率和质量。建立政府与公众双向互动平台,方便反馈法律服务需求。开展民意调查,了解村民满意度和需求,及时调整服务内容和形式,优化服务流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障村民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服务透明度。重点分析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营利性与非营利性主体的利益诉求,制定优惠政策激励营利性机构参与公益项目,引导其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对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的资金支持和能力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建立服务质量监督评价机制,定期评估考核服务行为和效果,实施奖惩措施,促进服务质量提升,实现良性互动和协同发展。
  多措并举缓解乡村法律服务人才紧缺困境。强化人才吸引,地方政府设补贴资金提升薪酬,提供多种补贴与福利,开辟职称评定单独通道并建立交流挂职机制拓展职业发展空间。完善人才培养,联合多方定制培训课程,采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建立人才储备库,与高校合作定向培养并鼓励在职人员继续教育。整合多元人才资源,建立志愿者招募激励体系,推动法律服务机构结对帮扶,整合乡贤等民间力量形成合力。改善乡村环境,加大资金投入与政策扶持,用于设施建设与人员培训等,同时营造良好法治文化氛围,开展多样活动提升居民法律意识,增强人才职业认同感。
  编辑/李程(lcpupu@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