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节水优先 强化法治保障
2025年04月07日
字数:1364

技术与节水技术、管理和产品的深度融合;鼓励和支持节水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的研发推广,促进节水科技成果转化。在用水产品方面,明确对节水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水产品实行水效标识制度,有利于规范用水产品市场,提升用水产品生产企业国际竞争力。在节水措施方面,鼓励工业企业开展节水工艺改造、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加强节水技术创新。
开发利用非常规水源具有增加供水、减少排污、优化水资源配置体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等重要作用,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条例》设置“非常规水源利用”专章,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再生水、集蓄雨水、矿坑(井)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与配置体系,统筹推进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设施建设和提质改造,提高非常规水源利用率。
在统筹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方面,《条例》规定,新建、改建、扩建污水处理厂应当合理布局和配套建设输配水管网等再生水利用设施。
城镇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应当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
在加强矿坑(井)水利用方面,《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一规划和配置矿坑(井)水,指导采矿企业做好矿坑(井)水利用工作,支持矿(井)水规模化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工程建设。
在提高雨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方面,《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建设雨水滞渗、净化、利用、调蓄和处理回用设施,采取雨污分流、渗透路面、地表水径流控制和雨水综合利用等措施,提高雨水资源化利用水平。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和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个人,科学合理修建水池、水窖、塘坝等拦蓄雨水设施,增加有效水源。
多方协同推进 全面贯彻实施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节约用水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综合性、长期性的工作,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至关重要。
在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方面,各级水利部门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作为今年水利法治宣传的重点任务,组织深入学习,在全省水利系统开展主题宣传、专题培训、知识竞赛等活动,准确领会把握《条例》的具体要求和规定。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借助新闻媒体面向全社会,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提高全民节水意识,营造良好节水工作氛围。
在完善配套政策,强化制度保障方面,省水利厅将协同相关行业部门,深入节水改革研究,细化《条例》规定,推动构建完善的体制机制制度体系。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对现行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及时制定修订,推进节水规划、用水定额、发展节水产业等配套政策制度建设。
在加大执法力度,维护法治权威方面,全面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加强节水规范管理,开展用水活动监督检查。持续加大节水执法力度,对节水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总结执法经验教训,加强以案说法及典型案例警示作用,推进精准执法,大力提升执法质效。
在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方面,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协同、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水机制,充分发挥节约用水协调机制作用,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横向协同。跟进《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加强对市县指导督促,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凝聚各方力量,共同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节水新篇章。
编辑/李程(lcpupu@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