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注入更强劲法治动力
2025年03月10日
字数:1368
□文/杨维立
这是我国最高立法机关首次为民营经济领域进行专门立法,既是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一件大事,也是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2024年12月21日,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这是我国最高立法机关首次为民营经济领域进行专门立法,既是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一件大事,也是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共9章78条,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公平竞争、投融资环境、科技创新、规范引导、服务保障、权益保护、法律责任等八个方面。其目的是,着力破解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制度性障碍,更加有力地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回应民企期待,以法治的“确定性”促进预期之“稳”,以法治的“保障性”筑牢信心之“强”。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也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一直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强调:“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将党中央相关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地方性法规,通过立法方式固定下来,让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对于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近年来,我国营商环境不断改善、成效显著。但一些地方和领域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仍然存在不少不尽如人意之处,亟待引起高度重视和警惕,并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这次以“国家”的名义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立法,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划出更清晰的法律底线、立起更鲜明的导向,促使各地各领域加快锻长板、补短板、强弱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对侵犯民企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说“不”。
比如,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规范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并要求依照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进行。禁止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细化办案程序,规范异地执法行为。等等,目标非常明确、指向十分鲜明。就是要促使引导各地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坚持宽严相济,依法强制与善意文明相结合,加强对民企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最大限度降低对民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期待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共同努力,以此次专门立法为契机,着力在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上下功夫,努力解决好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难点、堵点和痛点,营造正确认识、充分尊重、积极关心民营经济的良好社会氛围。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要要树牢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更加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涉企案件,努力让广大民企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法治的“温度”。同时,积极担当作为,持续加大以案释法、普法宣传等工作力度,不断推动良法善治,厚植营商环境法治沃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能够创造中国奇迹,民营经济功不可没。”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期待民营经济促进法能够早日出台并得到有效实施,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注入更强劲法治动力,助推广大民营企业展翅翱翔、行稳致远。
编辑/李卫锋(lwf263@163.com)
这是我国最高立法机关首次为民营经济领域进行专门立法,既是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一件大事,也是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2024年12月21日,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这是我国最高立法机关首次为民营经济领域进行专门立法,既是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一件大事,也是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共9章78条,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公平竞争、投融资环境、科技创新、规范引导、服务保障、权益保护、法律责任等八个方面。其目的是,着力破解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制度性障碍,更加有力地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回应民企期待,以法治的“确定性”促进预期之“稳”,以法治的“保障性”筑牢信心之“强”。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也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一直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强调:“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将党中央相关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地方性法规,通过立法方式固定下来,让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对于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近年来,我国营商环境不断改善、成效显著。但一些地方和领域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仍然存在不少不尽如人意之处,亟待引起高度重视和警惕,并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这次以“国家”的名义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立法,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划出更清晰的法律底线、立起更鲜明的导向,促使各地各领域加快锻长板、补短板、强弱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对侵犯民企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说“不”。
比如,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规范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并要求依照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进行。禁止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细化办案程序,规范异地执法行为。等等,目标非常明确、指向十分鲜明。就是要促使引导各地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坚持宽严相济,依法强制与善意文明相结合,加强对民企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最大限度降低对民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期待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共同努力,以此次专门立法为契机,着力在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上下功夫,努力解决好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难点、堵点和痛点,营造正确认识、充分尊重、积极关心民营经济的良好社会氛围。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要要树牢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更加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涉企案件,努力让广大民企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法治的“温度”。同时,积极担当作为,持续加大以案释法、普法宣传等工作力度,不断推动良法善治,厚植营商环境法治沃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能够创造中国奇迹,民营经济功不可没。”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期待民营经济促进法能够早日出台并得到有效实施,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注入更强劲法治动力,助推广大民营企业展翅翱翔、行稳致远。
编辑/李卫锋(lwf2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