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老龄化难题,养老领域立法提速
2025年03月10日
字数:1854
作《国务院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显示,中国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之一,老年人口数量多,老龄化速度快,应对人口老龄化任务重。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剧,高龄化、空巢化问题日益突出,失能失智、慢性病老年人占比逐年攀升。
而在养老照护人才方面,《报告》提出,扩大养老护理员稳定来源,支持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养老服务人才供给不足地区与劳务输出大省开展劳务协作,注重吸纳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到养老服务岗位就业,促进养老服务人才跨地区有序流动。
同时,提升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要完善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教育,加大养老护理员等专业人员培训力度,探索建立参照职称管理的养老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2024年,多地开始发布政策扩大养老护理员规模。
2024年8月,河北、广西、山西等省(区)出台同类政策,部署养老护理员增量提质。同年11月,辽宁省、贵州省、重庆市、内蒙古等多个省份密集发文,提出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增加养老护理员数量,也是各地养老护理队伍建设的首要目标。在各地谋划中,养老护理员增量一部分来自养老专业的毕业生。
例如,西安鼓励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类专业,扩大招生规模。
辽宁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开设护理、老年保健与管理等养老类相关专业,特别侧重失能失智照护等急需紧缺领域,稳步扩大招生规模。
内蒙古提出发挥院校培养养老服务人才主渠道作用,支持引导更多职业院校和普通本科高校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毕业生,对口从事养老服务工作。
推进失能老人照护
2024年4月,《当一位北大教授成为24小时照护者》一文“刷爆”朋友圈。如何解救被“捆绑”住的长期照护者,也成为公众讨论的焦点。
第五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显示,目前全国失能老年人约3500万,占全体老年人的11.6%,老年人患病率是总人口平均水平的4倍,带病生存时间达8年多。据测算,到2035年,失能老年人将达到4600万,到2050年达到5800万左右。
而为失能老人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的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被视为一种关键解决方案。自2016年以来,我国已启动了两轮长护险试点,目前试点范围已扩大到全国49个城市。
这项被称为“社保第六险”的新制度,为失能老人带来了福利。
2024年1月9日,国家医保局强调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2024年5月6日,国家医保局印发了《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办法(试行)》,对定点评估机构的确定、运行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
不过,目前各试点城市的长护险筹资渠道主要来自个人、单位和财政补贴,少部分城市还加入了福利彩票公益金。还有城市在进行差异化筹资机制的探索。
例如,广州市新修订的《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对职工参保人员中个人缴费部分进行了费率差异化设计:未满35周岁的参保人员个人不缴费,35周岁至未满45周岁参保人员费率为0.02%;45周岁至退休前参保人员费率为0.08%,退休人员则为0.12%。
2024年1月初,广州市政府在对新修订的《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解读中透露:目前,国家医保局正在着手制定长护险政策文件,从国家层面对长护险进行整体制度设计。
加快养老服务立法
上述《报告》提出,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法立法进程,将失能老年人照护相关重要制度安排纳入法治轨道。
目前,养老服务法已列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规划》以及《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二类“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项目。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针对养老服务出台了法规。
其中,广东、山东、江西、贵州、陕西、海南、甘肃、上海、河北、安徽、河南、江苏、福建、内蒙古、广西等省区市出台了养老服务条例,天津、宁夏制定了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河北、北京、山西对居家养老进行了立法,浙江出台了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
有多个省份在立法时以专章的形式对“养老服务人员”作出规定。一些地方在对养老服务人员行为作出规范的同时,明确建立激励机制等要求。
例如,《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在“养老服务人员”专章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引进、培养、岗位(职务)晋升、激励评价机制,提高养老服务人员专业化水平。一些地方明确提出,完善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扶持政策。
《河北省养老服务条例》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专章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人才培养扶持政策,将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纳入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编辑/李程(lcpupu@126.com)
《报告》显示,中国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之一,老年人口数量多,老龄化速度快,应对人口老龄化任务重。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剧,高龄化、空巢化问题日益突出,失能失智、慢性病老年人占比逐年攀升。
而在养老照护人才方面,《报告》提出,扩大养老护理员稳定来源,支持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养老服务人才供给不足地区与劳务输出大省开展劳务协作,注重吸纳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到养老服务岗位就业,促进养老服务人才跨地区有序流动。
同时,提升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要完善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教育,加大养老护理员等专业人员培训力度,探索建立参照职称管理的养老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2024年,多地开始发布政策扩大养老护理员规模。
2024年8月,河北、广西、山西等省(区)出台同类政策,部署养老护理员增量提质。同年11月,辽宁省、贵州省、重庆市、内蒙古等多个省份密集发文,提出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增加养老护理员数量,也是各地养老护理队伍建设的首要目标。在各地谋划中,养老护理员增量一部分来自养老专业的毕业生。
例如,西安鼓励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类专业,扩大招生规模。
辽宁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开设护理、老年保健与管理等养老类相关专业,特别侧重失能失智照护等急需紧缺领域,稳步扩大招生规模。
内蒙古提出发挥院校培养养老服务人才主渠道作用,支持引导更多职业院校和普通本科高校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毕业生,对口从事养老服务工作。
推进失能老人照护
2024年4月,《当一位北大教授成为24小时照护者》一文“刷爆”朋友圈。如何解救被“捆绑”住的长期照护者,也成为公众讨论的焦点。
第五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显示,目前全国失能老年人约3500万,占全体老年人的11.6%,老年人患病率是总人口平均水平的4倍,带病生存时间达8年多。据测算,到2035年,失能老年人将达到4600万,到2050年达到5800万左右。
而为失能老人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的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被视为一种关键解决方案。自2016年以来,我国已启动了两轮长护险试点,目前试点范围已扩大到全国49个城市。
这项被称为“社保第六险”的新制度,为失能老人带来了福利。
2024年1月9日,国家医保局强调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2024年5月6日,国家医保局印发了《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办法(试行)》,对定点评估机构的确定、运行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
不过,目前各试点城市的长护险筹资渠道主要来自个人、单位和财政补贴,少部分城市还加入了福利彩票公益金。还有城市在进行差异化筹资机制的探索。
例如,广州市新修订的《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对职工参保人员中个人缴费部分进行了费率差异化设计:未满35周岁的参保人员个人不缴费,35周岁至未满45周岁参保人员费率为0.02%;45周岁至退休前参保人员费率为0.08%,退休人员则为0.12%。
2024年1月初,广州市政府在对新修订的《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解读中透露:目前,国家医保局正在着手制定长护险政策文件,从国家层面对长护险进行整体制度设计。
加快养老服务立法
上述《报告》提出,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法立法进程,将失能老年人照护相关重要制度安排纳入法治轨道。
目前,养老服务法已列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规划》以及《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二类“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项目。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针对养老服务出台了法规。
其中,广东、山东、江西、贵州、陕西、海南、甘肃、上海、河北、安徽、河南、江苏、福建、内蒙古、广西等省区市出台了养老服务条例,天津、宁夏制定了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河北、北京、山西对居家养老进行了立法,浙江出台了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
有多个省份在立法时以专章的形式对“养老服务人员”作出规定。一些地方在对养老服务人员行为作出规范的同时,明确建立激励机制等要求。
例如,《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在“养老服务人员”专章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引进、培养、岗位(职务)晋升、激励评价机制,提高养老服务人员专业化水平。一些地方明确提出,完善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扶持政策。
《河北省养老服务条例》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专章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人才培养扶持政策,将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纳入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编辑/李程(lcpupu@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