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国家安全体系 筑牢国家安全防线

2025年03月10日 字数:1243

  2024年2月,保守国家秘密法完成修法,为切实筑牢国家秘密安全防线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此次修订,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保密工作成熟有效的政策措施和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

  2月,保守国家秘密法完成修法,为切实筑牢国家秘密安全防线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保密工作应党而生、伴党而行、为党而兴,始终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是加强保密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健全国家安全体系的必然要求,对于推动保密工作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此次修订,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保密工作成熟有效的政策措施和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明确中央保密工作领导机构领导全国保密工作,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保密工作战略和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保密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进国家保密法治建设。
  同时,吸收了一些工作实践中定密和解密的成熟做法,包括:明确保密事项范围的确定应当遵循必要、合理原则,科学论证评估,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完善定密责任人制度和定密授权机制,并对密点标注作出原则规定,进一步推动定密精准化、科学化等。
  四个月后,筑牢国境卫生检疫法治防线、保障人民健康安全的国境卫生检疫法修法告捷。现行国境卫生检疫法于1986年颁布,分别于2007年、2009年和2018年作了部分修改。
  修订后,这部旨在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防止传染病跨境传播、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范和化解公共卫生风险的法律共8章,呈现四大亮点:一是加强对国境卫生检疫涉及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等合法权益保护;二是明确在口岸采取卫生检疫措施的传染病范围;三是完善常态下防范传染病跨境传播制度措施;四是强化对进境出境人员检疫查验措施。它的实施将有力推动提高国境卫生检疫的法治保障水平,构建起防范化解重大国际公共卫生风险的坚实法治屏障。
  国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随着形势发展,特别是近年来国际国内环境发生许多新变化,对全民国防教育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经历4月、9月两次审议,国防教育法完成新一轮修订。修订后的国防教育法共6章,明确了国防教育的内涵定位、指导思想,明确国防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完善学校国防教育体系,拓展社会国防教育范围和渠道,加强国防教育的保障等。
  尤其对于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适应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体制机制改革需要,促进国防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意义重大。
  此外,我国首部针对核安全、放射性污染防治等专门领域作出的统领性基础法律——原子能法,于4月草案首次提请审议。原子能事业关系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这部促进原子能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立法,秉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与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规范和促进原子能产业发展,将为推进科技进步、提升原子能产业质量和竞争优势、增强我国综合国力提供法律保障;同时,增强立法协同性,与核安全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做好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