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 助推人大制度行稳致远
2025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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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8日,《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决定》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改的监督法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认真总结监督法施行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人大监督工作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完善人大监督制度机制。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艰辛探索长期奋斗的成果,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起来的全新政治制度,是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
从1954年到2024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70年风雨兼程,70载砥砺前行,在党的全面领导下,不断发展、日益巩固、逐步完善,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展现出显著政治优势,为党领导人民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为实现立法与时俱进,监督法、代表法2024年双双迎来修改。
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70年的辉煌历程中,人大监督不断深化拓展,保证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保证各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保证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发挥了重要作用。
监督法作为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法律依据,对保障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健全监督制度机制,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具有重要意义。
2006年,监督法的出台,对人大监督工作进行了系统规范,明确了监督的范围、方式、程序等,为人大加强监督工作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经历2023年12月、2024年11月两次审议,2024年11月8日,《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决定》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
新修改的监督法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认真总结监督法施行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人大监督工作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完善人大监督制度机制。如根据党中央的要求和近年来人大监督工作的实践,进一步丰富财政经济工作监督的内容,完善监督制度机制,并对执法检查的工作机制作了进一步完善。同时,增加专题询问制度,明确监督工作计划。
就在监督法此次完成修正的当月,代表法修正草案初启审议程序。选举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人大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能更好保证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代表法作为规范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发挥作用的基本法律,启动了1992年通过施行以来的第四次修改程序。
此次修正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充实总则部分规定,拓展和深化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制度机制,完善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代表履职管理等有关规定,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机制,适应监察体制改革需要补充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