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华容县委的做法叫好

2025年02月11日 字数:1424
 □ 文/卢鸿福

  正确认识和科学规范党委行使领导权和人大依法开展监督的关系,充分尊重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地位,领导、支持人大常委会独立行使监督选举任命干部的权力。对人大监督反映出来的执法不严、履职不力、为政不清的干部,及时采取组织措施,以提高人大监督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研究与参考》载:华容县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每次人事安排,县委组织部都事前征求人大常委会意见,事后通报交流。支持人大任后监督并注重结果运用,将2022年度人大常委会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的2名局长作出岗位调整。笔者不禁为华容县委的做法叫好。
  对人大选举任命人员进行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但实践中,这项权力的行使却是人大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也是困扰地方人大工作的一大难题。原因有二:一是法律对选举任命干部的监督,虽然作了要求和规定,但却是原则性的,怎么监督、监督哪些方面,都不明确,缺乏可操作性,人大监督缺乏有力抓手。二是社会各方存在不同看法,对党管干部与人大监督两者的关系认识偏颇,人大开展对选举任命人员的监督,有与党委部门争权之嫌。因而,不敢监督、不想监督、不能监督,成了地方人大工作的客观存在。
  从理论上来看,人大监督选举任命人员是法律的要求。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从本质上看,两者是一致的。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监督干部同属于我国人事任免制度中不可缺少、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重要环节,两者在目标、立场、原则和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实现两者有机结合,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
  从现实来看,人大对选举任命干部的监督是对党内监督的一个有力支持和配合,既便于党委全面了解掌握干部,也可以从某种程度上减轻党管干部的工作量,使党管干部工作做得更细、更实、更好。同时,也是对干部本身的一种鞭策、一种促进,有利于干部增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廉洁自律的理念。
  从实践来看,不论是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还是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都通过了深入的调查研究,了解了方方面面的情况,对选举任命人员履职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其结果从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民意,是人民群众意见和呼声的反映。
  但真正要让这一制度落地落实、走向常态,固然需要各级人大大胆行权、积极创新,增强监督实效,但更为关键的还在于党委如何正确对等人大监督、如何运用人大监督的结果。正确认识和科学规范党委行使领导权和人大依法开展监督的关系,充分尊重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地位,领导、支持人大常委会独立行使监督选举任命干部的权力。对人大监督反映出来的执法不严、履职不力、为政不清的干部,及时采取组织措施,以提高人大监督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指出:“各级党委要把人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完善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定期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人大工作的重大问题。”“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华容县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尊重和采纳人大常委会的测评结果,支持人大工作“动真格”,确实难能可贵,在笔者看来,这是华容县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务实举措,是加强党对人大工作领导的具体体现,更是华容县委注重运用人大监督成果的生动实践。在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中,华容县委的做法,弥足珍贵,值得推介。
  编辑/李卫锋(lwf2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