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贴公告讨债引发的名誉权官司

2025年02月11日 字数:740

  □文/常鸣

  虽说欠债还钱乃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债主索债也要注意方式方法,如果采取不当方式索债,非但不利于实现债权,有时还可能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债主张贴判决书及公告讨债
  江苏常州人孔磊和花正发原本是同村人,私交一向不错。2009年3月,花正发为帮助亲戚渡过难关,向孔磊借款50万元,并将该款转手出借给自己的亲戚。此后,花正发每年支付孔磊利息5万元并重新出具新的借条。2021年3月21日,花正发向孔磊重新出具借条一份,载明“借到孔磊50万元,共还本金加利息55万元,借期到2022年3月21日”。
  借款期限届满后,花正发未能按约偿还,孔磊遂于2022年3月30日,以花正发为被告,向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花正发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55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
  花正发辩称,上述借款其只是担保人的角色,作为其亲戚的实际借款人赵大成、葛娟拿到钱后玩失踪,其一直没能找到他们,目前其年事已高,还患有多种疾病,老伴身体也不好,经济非常困难,无力还款。
  新北区法院经审理,认定双方间借贷成立,遂于2022年6月8日作出一审判决,并制作判决书(以下简称案涉判决书)明确:被告花正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孔磊借款50万元及利息5万元,合计 55万元,同时按年利率10%支付自2022 年3月 22日至实际偿还之日止的利息。
  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案涉判决已生效,但被告花正发并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孔磊申请强制执行后,新北区法院执行到位17600余元,后因被执行人花正发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该院遂于2022年11月7日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11月23日,花正发与其妻季仙调解离婚。而在此前的执行过程中,孔磊就了解到,花正发、季仙名下的位于常州市某小区的一套房产(以下简称案涉房屋)曾于2022年2月11日以100万元的低价转让给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