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体系保障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2025年02月11日
字数:1400
□ 文/潘国红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提高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既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之一。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把“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列为“七个聚焦”之一,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重点,把“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纳入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的各领域各方面系统部署之中,进一步凸显了坚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极端重要性。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提高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既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之一。
充分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优势和效能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独特意蕴,全过程人民民主与中国式现代化相伴相随、相互促进。中国式现代化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五位一体的现代化,相应的上层建筑也应当建立以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为核心的一整套政治、法律制度体系,使民主制度化、程序化、法治化。现代化为民主提供物质、精神等基础保障,而民主政治发展状况直接影响现代化的前进方向和实现状况,对实现高质量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具有促进作用。在新征程上,要进一步提高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继续推动内容更广泛、层次更丰富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为目标,进一步彰显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性、全程性、全域性、有效性和真实性。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民主的基本特征即是对本体属性的强调,这个本体属性即“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在国家制度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何种位置,是居于中心地位还是被边缘化,人民满意与否,是检验民主性质和质量的根本标准,也是判断是真实民主还是虚假民主的重要标志。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到民主政治建设的各领域和全过程,确保人民意志与诉求通过全过程人民民主得到真切的回应和满足,人民通过全过程人民民主具体地、现实地实现和发展自身利益,确保人民真正从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中受益。
不断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全过程民主强调民主制度和实践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它以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方式,使广大人民可以广泛、多方面、多渠道、常态化、有效参与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政治协商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人民民主制度,同时从中国式现代化的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出发,建立健全更多类型、更多功能的民主制度与程序安排,并加强民主制度体系的有效联动。围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效实施,重点加强一线运行机制的完善,制订具有更具操作性的详规细则,把人民当家作主落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最实处,拓展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从实从细开展好人民民主,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向更高形态发展。
全面提升全过程人民民主效能。“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搞民主形式主义,不搞“民主秀”,不搞政治戏剧,不追求表面华丽和做作,是致力于解决人民关心的问题的有效的民主。对一个国家政治制度体系的评价,最终还是要看其能否促进社会发展与进步,能否真正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提高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既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之一。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把“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列为“七个聚焦”之一,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重点,把“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纳入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的各领域各方面系统部署之中,进一步凸显了坚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极端重要性。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提高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既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之一。
充分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优势和效能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独特意蕴,全过程人民民主与中国式现代化相伴相随、相互促进。中国式现代化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五位一体的现代化,相应的上层建筑也应当建立以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为核心的一整套政治、法律制度体系,使民主制度化、程序化、法治化。现代化为民主提供物质、精神等基础保障,而民主政治发展状况直接影响现代化的前进方向和实现状况,对实现高质量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具有促进作用。在新征程上,要进一步提高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继续推动内容更广泛、层次更丰富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为目标,进一步彰显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性、全程性、全域性、有效性和真实性。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民主的基本特征即是对本体属性的强调,这个本体属性即“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在国家制度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何种位置,是居于中心地位还是被边缘化,人民满意与否,是检验民主性质和质量的根本标准,也是判断是真实民主还是虚假民主的重要标志。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到民主政治建设的各领域和全过程,确保人民意志与诉求通过全过程人民民主得到真切的回应和满足,人民通过全过程人民民主具体地、现实地实现和发展自身利益,确保人民真正从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中受益。
不断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全过程民主强调民主制度和实践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它以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方式,使广大人民可以广泛、多方面、多渠道、常态化、有效参与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政治协商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人民民主制度,同时从中国式现代化的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出发,建立健全更多类型、更多功能的民主制度与程序安排,并加强民主制度体系的有效联动。围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效实施,重点加强一线运行机制的完善,制订具有更具操作性的详规细则,把人民当家作主落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最实处,拓展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从实从细开展好人民民主,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向更高形态发展。
全面提升全过程人民民主效能。“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搞民主形式主义,不搞“民主秀”,不搞政治戏剧,不追求表面华丽和做作,是致力于解决人民关心的问题的有效的民主。对一个国家政治制度体系的评价,最终还是要看其能否促进社会发展与进步,能否真正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