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陪伴”力量架起司法民意“连心桥”

——商洛市人大常委会护航“无袍法官”陪审之路工作纪实

2025年02月11日 字数:1405
    商洛市人大常委会视察调研组在山阳县法院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实施情况。

  □文/张荣荣 郝亮 侯向锋

   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以人大监督之力,推动法院、司法等有关单位依法做好人民陪审员相关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认知,督促陪审员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护人民陪审员合法权益,为“无袍法官”的陪审之路保驾护航,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商洛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直接形式,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司法领域的具体体现。近年来,商洛市人大常委会聚焦司法民主,强化监督刚性,助力陪审员制度执行严选任、强管理、提能力、促成效。
  坚持问题导向,摸清真实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自2018年4月27日颁布实施,陪审员法的各项规定是否执行到位?商洛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情况如何?人民陪审员在参审过程中还存在哪些困难?还需要市人大常委会及其他部门提供哪些支持?为此,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将人民陪审员法实施情况纳入重点监督议题,深入开展视察检查。
  2023年9月以来,视察检查组一行先后走访市中级法院和商州区、山阳县、丹凤县、洛南县法院,深入十多个基层法庭,通过座谈交流、查阅案卷、庭审观摩等多种形式,详细了解人民陪审员法实施情况。商洛法院共选任人民陪审员492人,不同经历、阅历、行业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到司法审判活动中,2019年1月至2023年10月,全市两级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案件11721件,陪审员参与审理8724件,参审率为74.43%,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了解民情民意的优势,切实推动案件审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检查中发现部分基层法院都没有按照法定数量配全人民陪审员,法律规定“结构合理、数量合法、规模合适”的陪审员队伍还需不断强化。少数陪审员由于本职工作繁忙,参与案件审理次数较少。部分陪审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敢大胆参与审理,陪审效果不强,还存在“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现象。检查中还发现对陪审员的培训不够经常,陪审经费标准过低也不均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陪审员参与审判的积极性。
   广征意见建议,凝聚各方智慧
  为推动法院、司法等有关单位依法实施法规,视察检查组向法官、律师、人民陪审员、诉讼当事人广泛征求对人民陪审员法实施的意见建议。同时,依托人大代表联络站和基层立法联系点,通过“代表·局长面对面”“八五”普法中期评估等活动载体,倾听代表意见,汇聚各方智慧。
  镇安县电力局退休人员卜明喜,作为陪审员在司法领域继续发光发热,参审刑事案件30余件,他提出:“群众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缺乏了解,建议加强对人民陪审制度的宣传引导。同时,建议加强对陪审员培训力度,提高陪审员参与庭审的能力。”陪审员田媛说:“我参与过几次陪审,看到有些人因为法律意识不强,不懂法而犯下了不该犯的错。希望有关部门能扩大普法宣传,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座谈会上,人大代表和陪审员大胆直言,就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中的问题和建议,与相关部门深度剖析,共同探讨行之有效的提升措施。
  “人民陪审员参审制度是在诉讼程序中融入公众正义直觉和共识的重要方式,对于克服法官职业和经验局限,提升司法裁判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要切实保障陪审员参审权利,推动实现司法专业化判断与人民群众对公正认知的有机统一”,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旭光在座谈会上总结强调。
  持续跟踪问效,督促整改落实
  2023年10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