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宪法”正式确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025年02月11日
字数:1313

月23日开始,毛泽东先后多次主持宪法起草委员会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讨论宪法草案,并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重要讲话,对宪法草案的基本思想和内容作了系统的概括和总结。
“五四宪法”的制定是中国共产党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制宪探索不断成熟的必然结果,也是新中国成立后以法律形式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推进。
■在代表们的欢呼声中通过
“五四宪法”在制定过程中,经过了广泛的讨论和征求意见。从制宪程序上,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建立了各界人士参加的宪法起草委员会。初稿形成后,从1954年3月23日到6月11日,宪法起草委员会除多次召开过收集和交换意见的非正式会议,共召开九次正式会议,对草案初稿框架、内容及文字进行了反复研究和讨论。
6月14日,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和《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决议》。根据《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决议》,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向社会公布了宪法草案,交付全国人民讨论并征求意见。在随后的两个多月里,全国各界共有一亿五千多万人参加了宪法草案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修改和补充意见。
为了搞好草案的讨论,各地普遍成立了宪法起草讨论委员会,培养报告员和辅导学习讨论的骨干分子,宪法学界的一些学者纷纷发表文章和学术论文,编写了通俗易懂的小册子。这场全民讨论历时近3个月,至1954年9月初基本结束。许多地区听辅导报告和参加讨论的人数在当地成年人口的70%以上,有些城市和个别的专区甚至在90%以上。全国人民对宪法草案和“五法”共提出118万多条修改和补充意见,其中有关宪法草案的意见52万多条,先后提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为进一步修改宪法提供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宪法草案的起草、讨论、修改、审议到通过,可以说是一次真正的党的群众路线的实践。上述讨论也有不少意见涉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宪法的通过方式,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职权等。这些讨论使得人们开始关注宪法在国家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有助于人们对即将建立的宪法体制的理念与具体运作达成共识,不仅扩大了宪法存在的社会基础,同时为宪法的实施与遵守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当天,刘少奇代表宪法起草委员会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刘少奇的报告长达3个多小时,代表们不断热烈鼓掌。16日到18日,代表们认真讨论了宪法草案和刘少奇的报告。9月20日,全体会上宣读修正过的宪法草案全文后,全体代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现场暴风雨般的掌声和欢呼声经久不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代表们的一片欢呼声中通过,新中国第一部“人民的宪法”由此诞生,这标志着经过长期的斗争和努力,中国人民终于有了一部代表自身权益、遵循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的宪法。“五四宪法”的通过,进一步激发了全国人民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拥护宪法和遵守宪法的热情。当天,百姓都自发地上大街游行,高呼着拥护宪法的口号。全国各地人民群众以不同的方式欢庆宪法的公布。
“五四宪法”继承了共同纲领的目标,延续着中国共产党人的宪法观,奠定了新中国的基本政治和法律制度,开启了中国社会主义宪法的崭新历史,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