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宪法之光,点亮中国之治壮丽航程
2025年02月11日
字数:1236
新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充分证明,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治国,须有一部大法。”
1954年,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奠定法律基石。
70年来,我国宪法不断发展完善,宪法制度日益健全,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有力推动和加强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把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突出位置,加强党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着力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宪法监督制度,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和实践,推动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取得历史性成就。
2024年是“五四宪法”诞生70周年,让我们一同回顾那段波澜壮阔的初创岁月,感悟70年来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憧憬中国宪法之治的美好未来。
■“五四宪法”的历史贡献
在浙江杭州西湖区北山街84号大院30号楼的“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内,陈列着1954年9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而这里正是这部宪法的起草地。
1953年12月28日,毛泽东主席带领宪法起草小组进驻此地,历时77天,以新中国成立后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基础,起草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草案初稿,为宪法草案的修改完善和宪法的正式诞生奠定了重要基础。
1954年3月至9月,宪法起草委员会共召开九次会议,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共召开三次会议,对宪法草案进行反复研究和修改完善,汇聚了社会各阶层人士的意见。1954年6月14日宪法草案正式公布后,全国各界开展了大规模的宪法草案讨论和宣传,共有1亿5000多万人参加,提出了100多万条修改和补充意见。
1954年9月20日,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全票通过。
“五四宪法”除序言外,分为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旗、国徽、首都共四章106条。根据宪法,我国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至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正式建立起来。宪法还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等国家机关的性质、地位、组成、职权和工作程序作出明确规定。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在“五四宪法”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章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赫然在列。宪法还规定,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住宅不受侵犯、通信秘密受保护、居住和迁徙自由;享有劳动权,休息权,物
“治国,须有一部大法。”
1954年,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奠定法律基石。
70年来,我国宪法不断发展完善,宪法制度日益健全,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有力推动和加强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把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突出位置,加强党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着力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宪法监督制度,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和实践,推动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取得历史性成就。
2024年是“五四宪法”诞生70周年,让我们一同回顾那段波澜壮阔的初创岁月,感悟70年来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憧憬中国宪法之治的美好未来。
■“五四宪法”的历史贡献
在浙江杭州西湖区北山街84号大院30号楼的“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内,陈列着1954年9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而这里正是这部宪法的起草地。
1953年12月28日,毛泽东主席带领宪法起草小组进驻此地,历时77天,以新中国成立后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基础,起草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草案初稿,为宪法草案的修改完善和宪法的正式诞生奠定了重要基础。
1954年3月至9月,宪法起草委员会共召开九次会议,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共召开三次会议,对宪法草案进行反复研究和修改完善,汇聚了社会各阶层人士的意见。1954年6月14日宪法草案正式公布后,全国各界开展了大规模的宪法草案讨论和宣传,共有1亿5000多万人参加,提出了100多万条修改和补充意见。
1954年9月20日,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全票通过。
“五四宪法”除序言外,分为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旗、国徽、首都共四章106条。根据宪法,我国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至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正式建立起来。宪法还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等国家机关的性质、地位、组成、职权和工作程序作出明确规定。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在“五四宪法”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章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赫然在列。宪法还规定,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住宅不受侵犯、通信秘密受保护、居住和迁徙自由;享有劳动权,休息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