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论述的溯源、维度和特征
2025年01月10日
字数:1967
发展,充分发挥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功效,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制度自信,在坚持中完善,在实践中发展,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是支持和保证人民实现当家作主,以及国家政权机关依照宪法法律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
宪法是人大工作的根本保障。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在党和国家事业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依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规来开展和推进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宪法所作出的一系列重大论断、重要部署,为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不断加强宪法实施和宪法监督,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人民当家作主是人大工作的原则。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这一重要论断,既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问题,也强调了人民当家作主对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这是我们的制度优势,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区别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所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必须加强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
科学立法、依法立法是人大工作的保障。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实现有法可依的目标,就必须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重要场合强调要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改进立法方式,在发展中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当前,随着一系列国家重点领域立法的持续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未来,法律体系必将随着时代和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要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体制和程序,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
监督是人大工作的抓手。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党的领导下,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主动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在加强与改进监督工作的过程中,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敢于担当、勇于创新。
“两个”联系制度是代表履职的核心要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个”联系制度要求各级国家机关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这既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人民对自己选举和委派代表的基本要求。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代表联系制度”内涵,为进一步发挥代表的主体作
宪法是人大工作的根本保障。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在党和国家事业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依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规来开展和推进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宪法所作出的一系列重大论断、重要部署,为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不断加强宪法实施和宪法监督,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人民当家作主是人大工作的原则。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这一重要论断,既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问题,也强调了人民当家作主对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这是我们的制度优势,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区别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所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必须加强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
科学立法、依法立法是人大工作的保障。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实现有法可依的目标,就必须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重要场合强调要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改进立法方式,在发展中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当前,随着一系列国家重点领域立法的持续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未来,法律体系必将随着时代和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要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体制和程序,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
监督是人大工作的抓手。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党的领导下,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主动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在加强与改进监督工作的过程中,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敢于担当、勇于创新。
“两个”联系制度是代表履职的核心要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个”联系制度要求各级国家机关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这既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人民对自己选举和委派代表的基本要求。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代表联系制度”内涵,为进一步发挥代表的主体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