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

2025年01月10日 字数:1330
党领导文物事业取得重大成就,探索的宝贵经验迫切需要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同时,文物事业发展面临新形势新任务,迫切需要新的法治思维。文物工作遇到的难题,也迫切需要以更加有力的法治手段来解决。”王汉卫指出,此次修法,确立了“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并以此为主线,从保护、管理、利用等各个维度来修订。
  加快出台相关配套实施条例
  中国文物学会法律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孙玲曾全程参与文物保护法的第一次修订。
  “2002年的修订,文物保护法从33条扩充到80条,全面建立了文物保护事业的法律框架,为文物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总则中确定的‘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十六字方针,强调在快速发展经济的同时要正确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意义重大。”在孙玲看来,本次修订总则中又增加了“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这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有利于文物事业进一步拓展。
  徒法不足以自行。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完善了制定有关行政法规和其他配套规定方面的规定。比如,明确文物认定的主体、标准和程序,由国务院规定并公布;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规定并公布。
  谈及如何更好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王汉卫表示,将抓紧制定、及时出台文物保护法配套规定,进一步明确、细化法律有关要求,提高文物工作法治化水平。同时,将加强法律解读和宣传引导,召开系列培训班,组织宣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等,推动法律全面有效落地实施。
  “制定一部好的法律可以为事业发展指明航向,但法律的落实更为重要。”孙玲指出,本次文物保护法修订后,配套的文物保护实施条例应当尽早出台,并对法律中没涉及或者将来法律实施后可能会涉及的内容进行明确。比如,古玩市场的监管问题,目前法律中还没有明确的条款。再如,非国有博物馆的藏品交换问题,也应该有具体的实施准则,避免打着建博物馆的名义进行文物倒卖。又如,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非国有文物建筑的修缮问题,资金的来源等也都应该有具体的实施细则。
  孙玲还特意提及了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管理问题,建议国务院相关部门进行总体部署,把文物普查的资料进行公布,让全社会知晓了解,在执行时也会有法律依据。
  更好发挥文物科学普及作用
  让文物说话,让历史说话,让文化说话。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进一步加强文物价值挖掘阐释,推动文物活化利用。第十五条规定:“国家支持和规范文物价值挖掘阐释,促进中华文明起源与发展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第十六条规定:“国家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创新传播方式,增强全民文物保护的意识,营造自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的社会氛围。”
  受邀参加此次座谈会的天津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张龙还有一个身份,是天津大学建筑历史与遗产保护科普基地主任。他曾经参加过多场建筑物保护方面的科普活动。活动中,张龙发现很多孩子特别喜欢亲手装斗拱,也会很认真地听一些古建筑历史故事,进而产生古建筑保护意识。
  在张龙看来,做好科普是进一步提升历史遗产文物保护水平的重要手段。“无论是一门学科还是一项事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