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国之大者”的“关键小事”

2025年01月10日 字数:1471


 □主持人/王燕霞

    垃圾分类一头牵着民生,一头连着生态文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实地了解基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强调“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陕西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坚持立法为民,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全程分类、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进行规范,逐渐完善的投放、收集、运输、分拣、处理系统,不断提升的无害化处理垃圾水平,形成合理的、完整的垃圾分类处理链,真正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实现物尽其用。推进垃圾分类是个系统工程,要想让其更好走向“日常”,让“绿色、低碳、环保”的理念深入人心,每个人都是主角,每个家庭这都有责任。
    通过地方立法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有助于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条例》的出台标志着陕西省生活垃圾管理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落实垃圾分类需要相关政府部门主动作为,善作善成,如何因势利导,将问题意识转化为解题路径,是对职能部门更大的考验。  


让垃圾分类成为低碳生活新时尚

  韩一兵说:条例修订要注重以下方面:结合我省垃圾分类处于初期阶段的实际,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处理好政府财政预算和市场化之间的关系,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的同时,学习其他省市先进经验,合理引入社会资本。加强组织协调。政府应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各部门协同配合。加强调查研究,处理好街道(村委会)、物业和业主委员会等各方面的责任关系,走共谋、共建、共治、共享之路。
  黄超说:培养全民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持续做好宣传工作。不仅做好群众垃圾分类投放的源头工作,更要做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等后续工作。通过立法形式进一步厘清住建、农业农村、环保、城管等部门的职责职能。从为群众最大化提供便利服务的角度,科学合理设置垃圾投放点,通过便捷投放更好地服务盲人等特殊群体。城管部门是生活垃圾分类的直接工作者、管理者,要注重提升城管队伍的组建、管理和人员待遇水平,全力维护党和国家的形象。
  雷华锋说:进一步明确政府相关部门具体责任,细化垃圾处理厂和分类设施等建设标准。加强宣传引导,并明确相关经费使用方式和收费依据。
  王建利说:建议进一步细化单位、社区奖惩机制,明确相关措施。


  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和生活品质
  龚晓燕说:第五条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前面加上邮政,通过邮政管理从源头上减量,实现对现有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改为“应当带头做好”,充分发挥政府的示范引领作用。
  常百宁说:进一步明确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的责任部门。加强调研,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垃圾分类责任方面,处理好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之间的关系,与物业管理条例做好衔接。明确市容卫生管理部门及街道对小区垃圾分类管理相关责任。第二十九条进一步研究论证,避免造成垃圾堆积的问题。
  马雅春说:条例不仅要解决好分类问题,而且要切实依法解决分类处理问题。垃圾发电厂对垃圾的需求量大,围绕区域垃圾发电厂的垃圾需求,建立协调机制。
  井剑萍说:政府应加强对垃圾分类行业的管理。提高对垃圾分类的治理水平,加大对垃圾分类从业者的执法和监管力度,从根本上解决垃圾分类无序问题。
  王国忠说:解决“投”的问题,要明确相关责任。解决怎么“处理”的问题,至少应是无害化处理。解决好如何“禁止”的问题。
  徐永胜说:进一步加大对城乡居民的教育引导力度。加大对垃圾分类的奖惩监督监管力度。引进市场机制,引导鼓励企业回收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