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监督实效 牢守安全防线

2025年01月10日 字数:927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晓英作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文/本刊记者 李程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以来,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数量逐年下降。相比2021年,2023年事故起数下降41.7%、死亡人数下降33.1%;2024年1—9月,同比分别下降37.6%和25.9%,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对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民安居乐业意义重大。2024年11月25日,在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晓英作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新修订的“一法一条例”实施以来,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数量逐年下降。相比2021年,2023年事故起数下降41.7%、死亡人数下降33.1%;2024年1—9月,同比分别下降37.6%和25.9%,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领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落实省委各项工作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将“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列入2024年执法检查计划,由常委会领导带队,分赴西安、咸阳和榆林,通过现场查看、随机抽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听取汇报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并委托设区的市和相关部门开展自查,实现省市联动全覆盖。
  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报告指出,近年来,全省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同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结合起来,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省安委会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出台《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连续3年对市级党委政府和省直部门组织考核巡查。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开展督查检查,研究处理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通过开展督导督查、巡查考核、约谈警示、挂牌督办,持续推动安全生产管理重心下移、保障下倾、力量下沉,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夯实全员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链条。
  检查中了解到,一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变相打折”,组织开展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