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立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2025年01月10日 字数:1844
层立法联系点、线上线下征求意见和采纳反馈等工作机制,保证立法全过程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持续提质扩面,机制上推进与代表家站共建互融,将25个代表家站作为基层立法联系点,数量上从18个增加到57个,范围延伸到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上市公司、高校、社区、律所。
  在法规起草审议中注重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坚持广泛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每一部法规草案通过前,都要通过代表线上工作平台直接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从2019年开始,在省人大代表中组建起了立法专业代表小组,分专业有重点组织代表参与立法工作。建立列席常委会会议人大代表座谈会制度,及时听取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对常委会议题的意见建议。
  加强立法工作改革创新
  省人大常委会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守正创新,统筹立改废释,“大块头”与“小快灵”并重,发挥协同立法“1+1〉2”的效果,不断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
  坚持立改废释并重,提高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研究提出《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法规清理的工作方案》,对210件省级地方性法规开展全面摸底筛查,对其中74部省级地方性法规分别提出了修订、修正和废止的具体工作方案。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省地方立法条例2部法规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先后组织编写各15万字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释义和渭河保护条例释义,为法规实施和执法监督提供参考。
  加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注重务实管用。2021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制定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规定,这部法规是迄今为止陕西最“小”的法规,只有9条规定,也是全国首部以防灾避险转移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近年来设区的市法规中,“小切口”“小快灵”立法也在不断涌现,《西安市灞河重点区域风貌管控条例》(24条),《咸阳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23条),《安康汉调二黄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21条)等法规主题鲜明,针对性强,精准契合新时代对地方立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探索协同立法,推动区域同题共答。在省际层面,我省和四川、甘肃两省人大同时出台大熊猫国家公园协同保护管理地方立法,共同就建立协调机制、毗邻地区合作、联合巡护执法、科研一体化建设等方面作出规定,携手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高质量建设。在市域层面,指导汉中、安康两市开展汉江流域水质保护协同立法,开启立法“共治之路”。2024年,省人大常委会再次指导汉中、安康、商洛三市联合开展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协同立法,三市《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同一主体文本、同步审议、同时实施,既保证了陕南民歌的保护传承政策的协同性、一致性,也体现三市各自的特色,标志着我省在文化领域协同立法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
  推进备案审查工作提质增效
  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备案审查工作制度保障不断强化、监督纠正力度不断加强、独特功效日益彰显,共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593件,纠正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25件,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从制度层面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备案审查制度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近年来,随着工作的推进,各级人大逐步建立起了移送审查、联动审查、联合审查和集中清理等一系列新的工作机制,向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得到全面落实。从2019年开始,省人大常委会已经连续6年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2022年全省10个设区的市、107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实现了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的全覆盖。
  备案审查实践取得新的成效。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先后集中开展计划生育、水资源开发利用、黄河保护法、行政复议法和滞后不适用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系统的研究解决旧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与新的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的问题。年初,在省人大常委会跟踪监督下,省人民政府开展了对涉及“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和老旧小区改造增设电梯不当规定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专项审查清理,共核查332件,废止91件、修改58件,实实在在的让群众感受到了备案审查的作用。
  信息化和数据库建设使群众参与备案审查更为便捷。目前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备案审查工作平台已经上线运行,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2024年2月,陕西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已经全面向公众开放检索,截至目前已有491件地方性法规,215件地方政府规章,2795件规范性文件入库,搜索网站和微信小程序可随时查询,并且公众可以在线提交审查建议,直接启动备案审查程序,为老百姓打开了参与备案审查工作、监督制度建设的方便之门。
  编辑/李程(lcpupu@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