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立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2025年01月10日 字数:1871
制定社会信用条例,规范和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市场经济发展筑牢诚信根基。
  聚焦助力科技创新,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制定、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助力陕西由科教大省奋力迈向科技强省。制定大数据条例,推动数字陕西、智慧陕西建设。
  聚焦新时代“三农”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修订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维护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长期稳定。修订种子法、渔业法实施办法和果业条例、现代农业园区条例,维护农业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发展、农民致富、乡村和美中更好发挥作用。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为做好陕西乡村振兴的大文章提供法治助力。
  在民生和社会事业建设方面,修订消费者权益保障条例,让消费者买得放心用得舒心。制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制定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在城市烟火气中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制定中医药条例,推动秦药资源更好服务人民群众。制定传染病防治条例,提升公众卫生保障能力。修订全民健身条例,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修订红十字会法实施办法,促进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慈善法实施办法,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制定养老服务条例,健全基层社区养老服务功能,支持多层次多渠道满足养老服务需求。修订物业服务管理条例,推动“小物业”服务好“大民生”。修订爱国卫生条例,提升全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促进条例,推动建设城乡一体、区域均衡、人群均等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定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树立社会正气、弘扬核心价值。
  在加强文化建设方面,修订秦始皇陵保护条例,进一步规范文物保护、发掘、传承和利用。审议制定黄帝陵保护条例,在加强保护文物古迹、古树名木的基础上注重对历史文化价值的挖掘和传承。制定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条例,明确革命文物的定义、范围和保护措施。修订延安革命旧址保护条例,强化对延安革命旧址的全面整体保护。制定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形成具有陕西特色、多层级多要素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架构。制定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坚持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并重,给古老秦腔艺术注入新活力。修订旅游条例,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在守护青山绿水、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修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变开发维度为保护维度,用法治力量保护中华民族祖脉。修订渭河保护条例,强调生态保护前提下的高质量发展。修正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加大对违法排污的处罚力度,全力保障“一泓清水永续北上”。修订封山禁牧条例,推动生态造林成果的持续巩固。制定天然林保护修复条例,在全国关于天然林保护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中,首次规定鼓励通过森林认证、碳汇交易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天然林保护修复资金。修订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实施城乡一体化的水源保护。修订湿地保护条例,针对黄河流域、汉江流域湿地保护修复存在的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对种群调控措施、损害补偿作出规定。
  在推动法治陕西、平安陕西建设方面,出台全国首部省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制定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提高全省辅警管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在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要作用。修订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保障涉案财物价格认定顺利进行。出台全国首个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法规性决定,构筑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和应急处置体系。修订安全生产条例,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先后制定、修订了超限超载治理、反家庭暴力、反间谍、动物防疫、禁毒等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全、食品安全、生态安全的一批省级地方性法规。
  让立法更好体现人民意志
  省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始终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把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贯彻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法规选题立项中重视基层意见。通过新闻媒体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广泛征求省级有关单位、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协商协作单位、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各方面意见建议。2023年制定的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收到各方面提出的建议项目147个,最终确定的108个一二类项目中,70%是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
  在法规调研论证中注重倾听人民呼声。健全和完善立法听证、论证、评估、备案审查、专家咨询、协商协作、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