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优做强渭南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奏响服务保障渭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检察音符
2024年12月10日
字数:1481
□文\王菲卢莉
渭南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面助力提升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化水平,在新起点上推动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渭南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近年来,渭南市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以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为切口,认真践行能动履职理念,积极探索“打击刑事犯罪+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发挥法律监督职责”三位一体办案模式,不断厚植为民情怀,形成“人大+检察”同向发力,构筑公益保护新格局。通过重点办理环境资源保护、河湖生态保护、公共安全保护等领域的案件,推动解决了一批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民生问题上做出了亮眼的成绩,以检察担当向群众交出了一份满意的民生答卷。
围绕“国之大者”,精准履职服务大局。以秦岭、黄河生态保护、关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乡村振兴为重点,围绕推进生态环境修复开展检察监督。联合水务局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立办污染黄河、湿地保护、非法建设等案件73件。结合办理的黄河湿地保护违规取水等案件,督促税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开展排查堵塞监管漏洞,共同推进水资源保护工作。持续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活动,立案20件。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问题,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8件,督促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28家34台,有效防治了大气污染。持续发力保护国有财产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立案4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0件,挽回损失1627万元。
聚焦群众需求,提升“为民办实事”质效。围绕民生重点领域,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共立案17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3件。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向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侵权人提出惩罚性赔偿金204万余元的诉讼请求均获法院支持,督促消除安全隐患46处。持续开展医疗美容、中医药安全和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药物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专项活动,立案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开展游泳馆卫生安全隐患、现制现售饮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立案4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开展二次供水专项监督活动,共立案10件,发出检察建议7件,该案入选省检察院“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下,将有关检察公益诉讼条款写入地方性法规。
“答新题”“解难题”,加强新领域公益司法保护。积极稳妥进行新领域探索,深入开展城镇燃气供应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立案5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0件。围绕残疾人、妇女、老年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护,共立案1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件。围绕历史文化资源和红色资源保护,共立案2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件,督促保护全国文物保护单位2处,市县级文物单位3处。组织魏长城沿线5个基层检察院立案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件,督促修缮受损魏长城1处,完善保护标识牌12处,增设保护碑19处。今年2月,市检察院组织开展保护传统村落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共发出检察建议4件,促进传统村落的合理保护利用。围绕国防利益和军事利益保护,共办理案件10件,发出检察建议8件。市检察院针对长期非法占用秦岭区域军用土地、军用道路问题,联合西安军事检察院,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推动涉案问题快速解决。
规范案件办理,做精典型案例。突出办理典型案件,发挥生态环境检察指挥中心大数据平台作用,加强对线索的收集、摸排和评估,集中力量办理有影响的典型案件。2023年以来共有11件公益诉讼案件被省以上评为典型案例。两级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黄河龙门段河道堆放固废、违建案件和督促保护沋河湿地公园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分别入选全省典型案例和最高检专刊。
编辑/李程(lcpupu@126.com)
渭南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面助力提升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化水平,在新起点上推动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渭南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近年来,渭南市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以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为切口,认真践行能动履职理念,积极探索“打击刑事犯罪+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发挥法律监督职责”三位一体办案模式,不断厚植为民情怀,形成“人大+检察”同向发力,构筑公益保护新格局。通过重点办理环境资源保护、河湖生态保护、公共安全保护等领域的案件,推动解决了一批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民生问题上做出了亮眼的成绩,以检察担当向群众交出了一份满意的民生答卷。
围绕“国之大者”,精准履职服务大局。以秦岭、黄河生态保护、关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乡村振兴为重点,围绕推进生态环境修复开展检察监督。联合水务局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立办污染黄河、湿地保护、非法建设等案件73件。结合办理的黄河湿地保护违规取水等案件,督促税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开展排查堵塞监管漏洞,共同推进水资源保护工作。持续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活动,立案20件。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问题,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8件,督促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28家34台,有效防治了大气污染。持续发力保护国有财产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立案4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0件,挽回损失1627万元。
聚焦群众需求,提升“为民办实事”质效。围绕民生重点领域,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共立案17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3件。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向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侵权人提出惩罚性赔偿金204万余元的诉讼请求均获法院支持,督促消除安全隐患46处。持续开展医疗美容、中医药安全和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药物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专项活动,立案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开展游泳馆卫生安全隐患、现制现售饮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立案4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开展二次供水专项监督活动,共立案10件,发出检察建议7件,该案入选省检察院“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下,将有关检察公益诉讼条款写入地方性法规。
“答新题”“解难题”,加强新领域公益司法保护。积极稳妥进行新领域探索,深入开展城镇燃气供应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立案5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0件。围绕残疾人、妇女、老年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护,共立案1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件。围绕历史文化资源和红色资源保护,共立案2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件,督促保护全国文物保护单位2处,市县级文物单位3处。组织魏长城沿线5个基层检察院立案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件,督促修缮受损魏长城1处,完善保护标识牌12处,增设保护碑19处。今年2月,市检察院组织开展保护传统村落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共发出检察建议4件,促进传统村落的合理保护利用。围绕国防利益和军事利益保护,共办理案件10件,发出检察建议8件。市检察院针对长期非法占用秦岭区域军用土地、军用道路问题,联合西安军事检察院,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推动涉案问题快速解决。
规范案件办理,做精典型案例。突出办理典型案件,发挥生态环境检察指挥中心大数据平台作用,加强对线索的收集、摸排和评估,集中力量办理有影响的典型案件。2023年以来共有11件公益诉讼案件被省以上评为典型案例。两级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黄河龙门段河道堆放固废、违建案件和督促保护沋河湿地公园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分别入选全省典型案例和最高检专刊。
编辑/李程(lcpupu@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