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力量守护好、发展好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
——全国人大常委会企业国有资产法执法检查组在陕检查侧记
2024年12月10日
字数:1114

□文/赵晨熙
企业国有资产法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确立了我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基础制度安排。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贯彻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国有企业更好坚持党的领导,实现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发展壮大国有经济。要完善制度体系,提高国资国企管理监督法治化水平,用法治力量守护好、发展好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
10月14日至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清华率全国人大常委会企业国有资产法执法检查组在陕西省开展执法检查。
彭清华指出,企业国有资产法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确立了我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基础制度安排。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贯彻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国有企业更好坚持党的领导,实现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发展壮大国有经济。要完善制度体系,提高国资国企管理监督法治化水平,用法治力量守护好、发展好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
高质量党建引领企业发展
“意大利、捷克、芬兰、土耳其、沙特……”10月15日,记者随执法检查组走进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临潼)(以下简称陕鼓集团)的厂房内,一面墙上悬挂着的各国国旗引起了检查组的注意。
“公司产品每销往一个国家,就会悬挂一面国旗,目前我们的产品已销往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陕鼓集团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企业不断发展,人均绩效连续21年全行业第一。2024年1月至9月,销售合同额同比增长5.63%,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7.98%。
陕鼓集团高速发展的根基在于始终坚持党建引领,通过打造“党旗红陕鼓强”党建品牌,提出党建工作“五个面向”,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党建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
陕西省副省长李钧介绍,陕西省是国资大省、国企重镇,持续加强党的建设,推动管党治企内容全涵盖、对象全覆盖、责任全链条、制度全贯通,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以高质量党建工作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是陕西省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法的重点工作。
2015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中要求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修订后的公司法也明确规定了党组织“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法定权利。但现行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并未涉及国有企业党组织的相关规定。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建议在企业国有资产法修改时明确党组织在国有企业决策、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职责和权限。
多家企业也向执法检查组提出了相关建议。陕西交通控股集团建议在企业国有资产法中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的法定地位。陕西长岭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建议在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