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价值逻辑
2024年12月10日
字数:1827
映着民为邦本、为政以德的治理思想,承载着九州共贯、多元一体的大一统传统,流淌着修齐治平、兴亡有责的家国情怀,彰显着执两用中、守中致和的思维方法,流露着兼容并包、求同存异的政治智慧,激扬着德主刑辅、法明令行的法治精神,成为集中呈现“第二个结合”恢宏气象的政治文明标本、制度文明高地。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关键依托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是最高的政治领导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处于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地位。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
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党的主张能够经由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因而能够真正反映民情、真实回应民愿、科学凝练民意,从人民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出发形成治国理政的具体主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则能够将之输送到立法通道,使其基于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法律,转化为国家治理之重器、社会发展之依循、公民行动之准则。
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党组织推荐的人选能够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各级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在具体治理实践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将各级党委推荐的领导干部人选纳入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法定机制,使党管干部原则落实落地。
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确保党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作为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在行使立法、监督、决定、选举任免等法定职权时,在开展代表工作、对外交往工作、新闻宣传工作等日常性工作中,不断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推动党的领导得以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国家政权机关之中,并借此向国家和社会延伸。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以民主的真实性与有效性为根本,使民主活动主体、民主参与内容、民主覆盖范围、民主实施流程等方面的全面性、连续性、有序性真正落地,使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有机统一,使全链条民主、全方位民主、全覆盖民主复合运转,真正实现最广泛的社会主义民主、最真实的社会主义民主、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能够为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助力。
其一,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各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由此便可以明确,所有国家机关运作的本质都是权为民所赋与权为民所用的有机结合,都蕴含着人民性的底色。
其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运转,涵盖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个环节,人大的产生方式即是民主选举,议事过程贯穿着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协商精神与协商机制,决策流程呈现为“强表达—强吸纳”式多元民意输入与“强回应—强供给”式利民政策输出的健康循环,运转逻辑内含着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民主指向,监督环节紧扣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和实现。同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领域大事要事,都汇集于人大这一平台予以全面检查、科学研判、系统谋划、精准施策。
其三,人民代表大会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工作,不断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同时着力监督宪法法律的实施,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法治保障。此外,人民代表大会能够有效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以加强“两个联系”为抓手,支持人大代表依法为民履职。
系统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动能源泉
中国之制是中国之治的前提,中国之治是中国之制的成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一套有效保证能干事、干好事、干成事的政治制度,既是中国之制的根本构成要件,也是中国之治的主体性力量,是系统强化国家治理效能的重要基石。
在国家治理的参与主体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助于实现人民性治理,使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关键依托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是最高的政治领导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处于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地位。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
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党的主张能够经由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因而能够真正反映民情、真实回应民愿、科学凝练民意,从人民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出发形成治国理政的具体主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则能够将之输送到立法通道,使其基于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法律,转化为国家治理之重器、社会发展之依循、公民行动之准则。
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党组织推荐的人选能够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各级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在具体治理实践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将各级党委推荐的领导干部人选纳入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法定机制,使党管干部原则落实落地。
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确保党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作为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在行使立法、监督、决定、选举任免等法定职权时,在开展代表工作、对外交往工作、新闻宣传工作等日常性工作中,不断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推动党的领导得以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国家政权机关之中,并借此向国家和社会延伸。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以民主的真实性与有效性为根本,使民主活动主体、民主参与内容、民主覆盖范围、民主实施流程等方面的全面性、连续性、有序性真正落地,使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有机统一,使全链条民主、全方位民主、全覆盖民主复合运转,真正实现最广泛的社会主义民主、最真实的社会主义民主、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能够为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助力。
其一,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各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由此便可以明确,所有国家机关运作的本质都是权为民所赋与权为民所用的有机结合,都蕴含着人民性的底色。
其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运转,涵盖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个环节,人大的产生方式即是民主选举,议事过程贯穿着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协商精神与协商机制,决策流程呈现为“强表达—强吸纳”式多元民意输入与“强回应—强供给”式利民政策输出的健康循环,运转逻辑内含着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民主指向,监督环节紧扣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和实现。同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领域大事要事,都汇集于人大这一平台予以全面检查、科学研判、系统谋划、精准施策。
其三,人民代表大会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工作,不断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同时着力监督宪法法律的实施,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法治保障。此外,人民代表大会能够有效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以加强“两个联系”为抓手,支持人大代表依法为民履职。
系统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动能源泉
中国之制是中国之治的前提,中国之治是中国之制的成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一套有效保证能干事、干好事、干成事的政治制度,既是中国之制的根本构成要件,也是中国之治的主体性力量,是系统强化国家治理效能的重要基石。
在国家治理的参与主体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助于实现人民性治理,使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