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拳之忱立法保护黄帝陵

2024年11月10日 字数:1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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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王燕霞

  “黄帝陵是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是寻根问祖的海内外中华儿女追思华夏民族筚路蓝缕、披荆斩棘、创造辉煌的奋斗历程,铭记中华民族团结统一、凝心聚力、爱好和平的圣地。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陕西省黄帝陵保护条例(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保护好黄帝陵,是陕西的历史责任和光荣使命,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现实需要,保护管理和传承利用黄帝陵文化资源,进一步规范祭祀活动和黄帝文化传播,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是确保黄帝陵在中华民族历史文化中的至高性、连续性。同时,对两株五千年以上古柏作出“一树一策”规定,秉持着对一草一木的敬畏之心,全力保障古柏健壮生长、万古长青,让郁葱的古柏成为见证中华文明的“活文物”。

将《条例》进一步修改好、完善好

  庄长兴说:立法保护黄帝陵是贯彻落实中省工作部署、实施相关法律规定、回应广大人民期盼的一项重要立法活动,对于提高黄帝陵保护质量、守护好中华文明精神标识和海内外中华儿女“溯源、寻根、凝心、铸魂”精神家园具有重大意义,一定要把这部地方性法规制定好。本次会议初次审议这个条例,提四点修改建议:一是进一步强化目标导向,解决好为什么保护、保护什么、怎样保护、谁来保护的问题。二是进一步厘清领导关系和管理体制机制,确保条例简便易行、务实管用。三是在明确部门职责上指向要清晰、名称要规范。四是积极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研究已出台相关保护条例的要点,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结合我省实际,把条例进一步修改好、完善好。
  任宗哲说:第一条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列入法律依据之一。第二条“新时代文物工作要求”改为“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建议按照省委2020年《黄帝陵文化园区管委会的“三定”方案》职责要求加以明确。作为延安市人民政府所属的黄帝陵保护管理服务机构和黄帝陵祭祀典礼服务机构,这两个机构的职能是否能在黄帝陵园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第九条加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黄帝陵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第三十条“国际交流与合作”改为“国际及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李肇娥说:进一步明晰省市县政府在保护和管理中的职责划分,界定好黄帝陵文化园区管委会、黄帝陵保护管理服务机构、黄帝陵祭祀典礼服务机构的工作分工。编制黄帝陵园区发展规划,要做好与黄帝陵保护规划的衔接,处理好黄帝陵保护规划、黄帝陵园区发展规划、黄陵县国土空间规划的三者关系。第三十二条关于违反第十七条的法律责任的表述,应更加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帝陵文化是陕西最具特色的文旅资源
  郭 青说:建议随着黄帝陵保护条例的通过和实施,加速推进帝陵保护条例的制定。帝陵文化是陕西最具特色的文旅资源,也是建设文化强省的比较优势,要深刻认识帝陵保护的重大意义,加快帝陵保护立法工作。
  惠曙光说:第一章总则,增加黄帝陵保护定义的内容。第一条增加一款“黄帝陵是中华民族人文初祖轩辕黄帝的陵寝,是海内外中华儿女祭祖寻根的圣地和家国情怀的本源,具有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象征意义,千百年来被世人尊崇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为中华民族守护黄帝陵,是陕西的历史责任和光荣使命”。强调省政府的职责,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对现有的相关黄帝陵保护管理单位和机构应进一步理清职责与职权,增强省级机构统筹权,提高各级执行机构履职能力,建设政令统一、高效率、高规格的黄帝陵保护专门机构。除省级财政要扩大资金投入外,还要从省级层面整合中省相关专项资金投入,以保障黄帝陵保护的必要资金。条例应对黄帝陵保护的科学研究、文化研究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以促进相关学科加强对黄帝陵保护的研究,为实现保护与利用双重目标提供依据和支持。
  王军营说:在总则中表明黄帝陵的定位,黄帝是中华民族的人文初祖,黄帝陵是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被国务院编为“古墓葬第一号”,誉为“中华第一陵。”进一步梳理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增加省级层面对黄帝陵文化公园及黄帝陵文化园区建设的资金保障、用地保障等方面的条款。明确景区的最大客流量、容量的限制。第十一条改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歪曲、贬损、亵渎和否定黄帝和黄帝陵文化”。对有关祭祀文化方面的内容进一步细化,对祭祀活动的组织、责任单位、祭祀标准、规范规格相关内容等在法律条文中给予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