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对策研究
2024年11月10日
字数:1791
□文/张小玲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频发,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如何预防和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未成年人犯罪一直都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如何探寻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从而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就显得至关重要。
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分析
监护人教育缺失。家庭是一个整体,当一个家庭出现病变,那最先出现病变的就是这个家庭中最薄弱的环节,而孩子就是这个薄弱环节。笔者在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见到许许多多的未成年人哭诉其母亲常年遭受来自父亲的家庭暴力,或是母亲离家出走多年,父亲犯罪被关押,有时讯问通知监护人到场后发现,曾经办理过监护人犯罪案件,出现“犯罪继承”或者“犯罪延续”的现象。有的未成年人家庭圆满,但监护人长期注重对孩子物质投入,缺乏心灵关爱,缺乏沟通引导。
社会网络环境日益复杂,未成年人缺乏辨别能力。互联网兴起带来人类社会的巨大变革,网络文化兴起、手机的普及、各种短视频平台不分年龄,使得三观还处于形成阶段,没有辨别能力的未成年人,一旦接触到不良信息,就容易走入歧途。公安行政部门命令网吧禁止未成年人进入,但网吧在利益驱使下,并不拒绝未成年人。青少年在网吧彻夜不归,除了接收不良信息,更恶劣的是长期上网导致物质上捉襟见肘,直接会促使其在网吧偷盗手机,或者进入小区偷盗摩托车。
社会各方对于涉未成年人案件的防控,并没有形成合力。每一起犯罪的发生都要求有时间和空间的条件,对于旅馆业容纳未成年人住宿要求的强制报告义务,旅馆业从业者履行义务也是不尽如人意。如强奸罪、强迫、引诱、容留卖淫案中,绝大多数犯罪行为是发生旅店内的,旅馆业没有做到强制报告义务,这其中有普法不到位的原因,更多的是旅馆业从业者利字当头。同时,公安部门对于该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为处罚畸轻。
学校注重智育,德育稍显不足。《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学校应当保障未成年人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开除、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对尚未完成义务教育的辍学未成年学生进行登记并劝返复学,劝返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但实际情况是学校在控辍保学上做的并不好,这与学校注重智育,忽视德育不无关系。
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策略
以《家庭教育促进法》为引领,督促监护人负起教育职责。家庭是孩子第一所学校,未成年人人生的第一课就是家庭教授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受到更多来自家庭的影响,所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首先应当切实督促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起监护职责,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切实加强与未成年人的沟通交流。
制定《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联动机制,全社会共同努力。202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国家监察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九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高发,未成年人受侵害的形势不容乐观,尤其是案件线索发现难、报告难、干预难、联动难、追责难,给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带来了许多难题,也不利于打击犯罪。
犯罪需要时空条件,对于在宾馆、酒店内发生的非法拘禁、强奸、介绍卖淫等案件,如果旅店业从业者能严格履行强制报告制度,那么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及未成年人被害案件诉源治理一定事半功倍。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九部门共同制定强制报告制度意见,目的就在于督促各方形成合力,一方面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发生,另一方面对于未成年人正在遭受或可能遭受的案件能做到及时发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筑牢青少年法律“防线”。法治副校长要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帮助教授道德与法治的老师开展法治教育;指导学校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预防学校里的未成年人犯罪,对不良行为及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和矫正;对回归学校的未成年人进行精准帮教,关注学习和生活状态。
法治副校长是一项严肃的职责,一定要由法律专业人才担任,要积极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普法宣传。
对于涉案的未成年人定期回访。再犯未成年人因为交友圈、家庭环境等原因并未改变,再犯危险极大,这就要求对其进行定期回访。法治副校长其中有一项职责就是对回归学校的未成年人进行精准帮教,关注学习和生活状态,并对其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经过定期回访和定点帮教,监督未成年人能回归社会。
编辑/李程(lcpupu@126.com)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频发,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如何预防和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未成年人犯罪一直都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如何探寻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从而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就显得至关重要。
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分析
监护人教育缺失。家庭是一个整体,当一个家庭出现病变,那最先出现病变的就是这个家庭中最薄弱的环节,而孩子就是这个薄弱环节。笔者在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见到许许多多的未成年人哭诉其母亲常年遭受来自父亲的家庭暴力,或是母亲离家出走多年,父亲犯罪被关押,有时讯问通知监护人到场后发现,曾经办理过监护人犯罪案件,出现“犯罪继承”或者“犯罪延续”的现象。有的未成年人家庭圆满,但监护人长期注重对孩子物质投入,缺乏心灵关爱,缺乏沟通引导。
社会网络环境日益复杂,未成年人缺乏辨别能力。互联网兴起带来人类社会的巨大变革,网络文化兴起、手机的普及、各种短视频平台不分年龄,使得三观还处于形成阶段,没有辨别能力的未成年人,一旦接触到不良信息,就容易走入歧途。公安行政部门命令网吧禁止未成年人进入,但网吧在利益驱使下,并不拒绝未成年人。青少年在网吧彻夜不归,除了接收不良信息,更恶劣的是长期上网导致物质上捉襟见肘,直接会促使其在网吧偷盗手机,或者进入小区偷盗摩托车。
社会各方对于涉未成年人案件的防控,并没有形成合力。每一起犯罪的发生都要求有时间和空间的条件,对于旅馆业容纳未成年人住宿要求的强制报告义务,旅馆业从业者履行义务也是不尽如人意。如强奸罪、强迫、引诱、容留卖淫案中,绝大多数犯罪行为是发生旅店内的,旅馆业没有做到强制报告义务,这其中有普法不到位的原因,更多的是旅馆业从业者利字当头。同时,公安部门对于该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为处罚畸轻。
学校注重智育,德育稍显不足。《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学校应当保障未成年人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开除、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对尚未完成义务教育的辍学未成年学生进行登记并劝返复学,劝返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但实际情况是学校在控辍保学上做的并不好,这与学校注重智育,忽视德育不无关系。
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策略
以《家庭教育促进法》为引领,督促监护人负起教育职责。家庭是孩子第一所学校,未成年人人生的第一课就是家庭教授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受到更多来自家庭的影响,所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首先应当切实督促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起监护职责,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切实加强与未成年人的沟通交流。
制定《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联动机制,全社会共同努力。202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国家监察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九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高发,未成年人受侵害的形势不容乐观,尤其是案件线索发现难、报告难、干预难、联动难、追责难,给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带来了许多难题,也不利于打击犯罪。
犯罪需要时空条件,对于在宾馆、酒店内发生的非法拘禁、强奸、介绍卖淫等案件,如果旅店业从业者能严格履行强制报告制度,那么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及未成年人被害案件诉源治理一定事半功倍。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九部门共同制定强制报告制度意见,目的就在于督促各方形成合力,一方面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发生,另一方面对于未成年人正在遭受或可能遭受的案件能做到及时发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筑牢青少年法律“防线”。法治副校长要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帮助教授道德与法治的老师开展法治教育;指导学校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预防学校里的未成年人犯罪,对不良行为及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和矫正;对回归学校的未成年人进行精准帮教,关注学习和生活状态。
法治副校长是一项严肃的职责,一定要由法律专业人才担任,要积极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普法宣传。
对于涉案的未成年人定期回访。再犯未成年人因为交友圈、家庭环境等原因并未改变,再犯危险极大,这就要求对其进行定期回访。法治副校长其中有一项职责就是对回归学校的未成年人进行精准帮教,关注学习和生活状态,并对其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经过定期回访和定点帮教,监督未成年人能回归社会。
编辑/李程(lcpupu@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