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国防教育法, 筑牢全民国防“长城”

2024年11月10日 字数:1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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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教育法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四是破解国防教育工作突出矛盾问题的需要。目前国防教育的覆盖面、时代感和实效性还不强。修改国防教育法,从国家层面加强顶层筹划设计,对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的基本内容、方法手段、相关保障等作进一步明确,有利于不断提升国防教育的质量水平。
  做加法:学校和社会国防教育强起来
  记者关注到,这次国防教育法修订从法律制度上进一步明确了党对国防教育的领导。
  中央宣传部宣传教育局(全民国防教育局)负责人介绍:“坚持和加强党对全民国防教育的领导,是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领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该负责人指出,此次国防教育法修改,一是旗帜鲜明地在法律中明确党对国防教育工作的领导,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防教育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分工负责、军地协同的国防教育领导体制”。二是在法律中明确国防教育的指导思想。三是完善党领导国防教育工作的体制机制。
  学校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同时也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负责人表示,国防教育法在学校国防教育方面做了“加法”,明确了相关要求,增强了可操作性。
  一是着眼构建各级各类学校相互衔接的国防教育体系,在现行有关规定基础上,对小学和初级中学、高中阶段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国防教育目标、内容和方法途径等进行补充完善,并对国防教育课程设置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将学校国防教育与兵役宣传教育相结合。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规定,学校国防教育应当与兵役宣传教育相结合,增强学生依法服兵役意识,营造服兵役光荣的良好氛围。这与兵役法规定做好了衔接。
  三是进一步明确了普通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的学生军训相关要求。国防教育法规定,普通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应当按照学生军事训练大纲,加强军事技能训练,磨炼学生意志品质,增强组织纪律性,提高军事训练水平;同时规定学生军事训练大纲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中央军事委员会机关有关部门共同制定。
  此外,国防教育法拓展了社会国防教育的方法和渠道,包括强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国防教育、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增加对群众性国防教育活动的要求。
  重保障:确保国防教育落实落地
  “为了确保国防教育法的有关制度能够落实落地,本次国防教育法修改在保障措施方式作了三方面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负责人说。
  一是关于物质条件方面的保障。国防教育法对于原有国防教育经费保障、社会捐助、文物保护、军营开放工作等制度作了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关于国防教育基地增加了一款规定,要求各级全民国防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国防教育基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并为其发挥作用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是关于人员和学科建设方面的保障。国防教育法进一步优化国防教育教员选拔条件,要求国防教育教员应当从热爱国防教育事业、具有扎实的国防理论、知识和必要的军事技能的人员中选拔,同时还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招聘退役军人。此外,国防教育法对于普通高等学校加强国防教育相关学科建设以及国防教育教材的编写和审核等提出要求。
  三是进一步完善了法律责任设置,增加了有关法律责任的适用情形和适用对象,对于有关违法情形增加了民事责任规定等。
  编辑/李程(lcpupu@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