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安排未到位”能作为“遇有特殊情况”的理由吗
2024年11月10日
字数:191
地方组织法第十四条规定,“遇有特殊情况”,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或乡镇人大主席团可以决定适当提前或推迟召开人代会。某乡公布过人代会召开日期和议程后,由于一位副乡长人选没有确定,该乡人大主席团决定推迟召开人代会。有人认为,“人事安排未到位”可以视为“遇有特殊情况”;有人则认为,“人事安排未到位”不能视为“遇有特殊情况”。对此请谈谈您的看法(本话题由安徽省凤阳县人大常委会武春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