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领悟深化立法领域改革的任务要求
2024年11月10日
字数:1045


□文/江必新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强调立法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要作用,部署的重要举措和任务要求中许多涉及法律的制定、修改、废止、解释、编纂以及相关授权、批准等工作,对立法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课题新要求。《决定》不仅在第九部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提出“深化立法领域改革”的任务要求,而且在相关部分明确提出了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金融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反跨境腐败法,修改监督法、监察法,编纂生态环境法典等重要立法修法任务。我们要认真学习领悟并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立法领域改革的任务要求,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深刻认识深化立法领域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中国式现代化需要立法提供法治保障。法治对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法治在中国式现代化中的基础性保障作用作了充分肯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进一步明确了法治和现代化之间的密切联系。有良法才可能有善治,立法是法治化的基础和前提,要充分发挥立法的作用,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需要立法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充分发挥立法的作用,加强制度建设,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既要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要善于把各领域积累的有益实践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确保中国式现代化沿着正确方向行稳致远保驾护航。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需要立法进行制度建构。立法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构的基础,也是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的重要途径。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们不断完善立法,为改革开放扫清障碍、奠定制度根基。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发展与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相伴而生、遥相呼应。通过立法可以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框架,同时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贯彻执行。
高水平的市场经济体制需要通过立法来构建。《决定》强调要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构建高水平的市场经济体制,需要通过立法来规范市场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