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促治有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2024年10月10日 字数: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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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王燕霞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乡村振兴是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共同富裕的关键。陕西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陕西省人民政府提请审议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陕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报告显示“一法一条例”实施以来,全省各级依法履职,省市县乡村共同努力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聚焦发展农业农村新质生产力,共同推动我省乡村全面振兴取得新进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要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先立后破、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法促治提升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水平,强化农民增收举措,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出发,找准乡村振兴的切入点,可学可鉴将一个个问题清单转化为成果清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因地制宜多方参与提升乡村治理
  郭 青说:集体经济不是村干部经济,将有效拓展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路径一段中“要强化资产监督,有效防范村集体经济经营风险”改为“要强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监管,坚持民主公开透明,有效防范村集体经济经营风险。”
  向寿生说:明确不同地区对应什么样的模式和路径来推动或者促进乡村振兴。
  马雅春说:注重利用乡村闲置校舍解决乡村企业、产业及养老、医疗等社会事业发展的需求。夯实保护耕地责任,落实好“田长制”。大力开展科技育人、科技兴业、科技振兴,发挥科技在乡村振兴中心作用。狠抓乡村振兴法规实施,各级要切实履行责任,依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戴毅力说:在乡村建设方面,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提高乡村基础设施水平。深度挖掘历史文化、优秀传统文化,推进文化和乡村旅游深度整合,进一步完善全省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库。加强对全省农村生态环境卫生治理,常态化监测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现象,及时开展回头看,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
  马红丽(列席)说:省市要指导“千万工程”项目快速发展,纳入年终考核评比。各级要按比例完成粮食生产任务,压实生产任务,确保粮食安全的同时,发展好区域经济。是持续夯实产业基础,发展区域经济,壮大地方特色产业。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推动三产融合发展,发展四个经济和休闲农业。持续强化三农人才支撑,继续实施好“头雁”“耕耘者”和高素质人才培育工程,加强村“两委”队伍建设,为农村招聘教育、卫生等方面人才。系统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稳步提升治理效能。

  以法促治乡村建设稳步推进
  田文平说:在报告建议部分增加加强乡村振兴法治保障相关内容。根据全国人大新通过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以及正在制定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快推进我省相关地方性法规立改废释工作,加强城乡统筹,系统研究农业农村立法需求,形成“1+N”的农业农村法规体系,以具体有效务实的措施,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乡村“五大振兴”。
  郭小卫说:推动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抓好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的宣传贯彻,特别是新制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
  常百宁说: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平安村(社区)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做好法律援助。进一步加强乡村道德建设。
  韩永安说:全面围绕“一法一条例”关于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和农民农村的全面进步,加快农村现代化建设。关于人才的问题,探索把优秀的人才留在农村创业的政策。政府部门深度扶持提升农村农民的现代化产业转型和发展。通过政策方面给农民收入提供保障,也对村民议事规则、村规民约、红白喜事等文化建设方面提供一些支持引导。
  汪文展说:从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两个方面,围绕农村现状面临的土地流转、宅基地管理、垃圾处理、污水处理、道路建设等方面的具体问题,突出“小切口”立法,确保真管用,出台完善配套性法规。针对旱腰带地区,建议集中资金、集中项目,加强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扶持产业和旅游项目等,加强立法和规划指导,提供法规政策支持,倾斜资金项目,推动整个“旱腰带”区域的乡村振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