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检察院加强刑事检察法律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2024年10月10日
字数:1826
□文/钞锦晶 魏铖
刑事检察是检察机关最基本、最核心的业务,是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本文结合渭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实际,对检察机关刑事检察法律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简要分析。
刑事检察监督中发现的问题
刑事检察办案中发现的问题。醉驾类危险驾驶案件数量居高不下,2020年以来,共办理醉驾型危险驾驶犯罪案件283件,占总办案量的31.58%。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犯罪逐渐增多,渭城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受理此罪名案件仅3件,至2022年已上升至31件,案件数量持续攀升。老旧小区成为犯罪高发区域,近年来,渭城区人民检察院所办刑事案件中,存在大部分盗窃、养老诈骗、非法拘禁案件发案于老旧小区情况。毒品犯罪治理难度加大,2020年渭城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涉毒案件41件,2021年下降至27件,2022年17件,2023年仅有6件,毒品类案件下降幅度明显,但因当下传统毒品与新型毒品并存,犯罪手段不断更新,禁毒工作难度不降反增。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高发态势,近年来办理的涉未成年人犯罪中,盗窃、抢劫等侵财类犯罪共17件,强奸、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组织卖淫、强制猥亵等性侵害犯罪共30件。
司法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在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方面,检警办案系统相互独立,检察机关能够查询的案件类别、范围有限;立案监督的线索主要来自案件当事人向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或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渠道单一;侦监协作办公室的人员配备采用检察官“定期轮值+临时派驻”相结合的方式,影响了轮值人员之间工作的有效衔接;在审判活动监督方面,审判机关部分案件审理存在久拖不决的情况,影响庭审过程中案件真实情况的认定;监督数据获取困难且缺乏稳定性;审违案件监督类型单一,主要以程序性问题,监督刚性不足,影响检察监督效果。在刑罚执行方面,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已决犯与未决犯混押混管问题普遍长期存在,看守所执行收押法律法规不严,自主设置和提高收押条件及标准范围较宽;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不严不细,日常信息化核查、实地查访调查工作不扎实,外出审批制度执行不严格,公益活动组织不够有效等普遍性问题突出。
行政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时发现的问题。行政机关对检察建议重视程度不足,回复不及时,且在收到检察建议后,整改和反馈不及时、不规范;行政机关执法信息平台数据未与检察机关互联互通、实现共享,检察机关获取的信息有限。
对策建议
针对刑事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减少危险驾驶案件,以宣传和预防为主,引入社会力量切实推动醉驾案件诉源治理;加大查处力度,增加设卡拦查频次,对交通要道和重点区域进行常规性拦查;探索醉驾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提高醉驾案件速裁程序适用率,简案快办,从严打击。扫清死角,完善老旧小区防控体系,规范老旧小区房屋出租管理,制定出租屋管理制度,落实业主对房屋的监管责任;发挥网格员和大数据作用,及时发现报送案件线索,加大对隐藏在社区的传销等非法活动打击力度。增强协作,形成防范治理电信网络犯罪合力,加强对网络交易内容的监管,严格审核营业执照办理相关手续;加强侦监协作,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共同挖掘网络犯罪的作案方式和特点,提高案件侦破能力。多措并举,严厉打击防范涉毒违法犯罪,强化寄递行业监管,推行物流运输实名制,建立专业化物流稽查队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开展禁毒工作宣传。多方联动,构筑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坚持家校共育、部门联合、社会联动,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加强校园周边治理,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引导社会力量向涉案困境未成年人提供综合运用心理疏导、临时照料、医疗救治、转学安置、经济帮扶等救助。
针对立案、侦查、审判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通过登录公安综合信息查询系统、查阅案卷材料和受案台账等方式,围绕重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内部联动机制,实现监督线索在部门间的双向移送,延伸协同监督战线;坚持以刑事抗诉为中心,兼顾判决裁定与审判活动监督、实体与程序监督,综合运用纠正违法、再审检察建议等手段,全面推进刑事审判监督工作。
针对行政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时发现的问题,在把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纳入区域目标责任考核的同时,将及时回复检察建议且整改落实到位的行政机关予以通报表扬,以正向激励提升行政机关落实检察建议的积极性和荣誉感;与同级人大、政法委、监委、法院、公安等部门加强衔接,强化协调配合和工作联动,刚性推进检察建议落实,切实提升社会治理效果。
编辑/李卫锋(lwf263@163.com)
刑事检察是检察机关最基本、最核心的业务,是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本文结合渭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实际,对检察机关刑事检察法律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简要分析。
刑事检察监督中发现的问题
刑事检察办案中发现的问题。醉驾类危险驾驶案件数量居高不下,2020年以来,共办理醉驾型危险驾驶犯罪案件283件,占总办案量的31.58%。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犯罪逐渐增多,渭城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受理此罪名案件仅3件,至2022年已上升至31件,案件数量持续攀升。老旧小区成为犯罪高发区域,近年来,渭城区人民检察院所办刑事案件中,存在大部分盗窃、养老诈骗、非法拘禁案件发案于老旧小区情况。毒品犯罪治理难度加大,2020年渭城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涉毒案件41件,2021年下降至27件,2022年17件,2023年仅有6件,毒品类案件下降幅度明显,但因当下传统毒品与新型毒品并存,犯罪手段不断更新,禁毒工作难度不降反增。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高发态势,近年来办理的涉未成年人犯罪中,盗窃、抢劫等侵财类犯罪共17件,强奸、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组织卖淫、强制猥亵等性侵害犯罪共30件。
司法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在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方面,检警办案系统相互独立,检察机关能够查询的案件类别、范围有限;立案监督的线索主要来自案件当事人向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或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渠道单一;侦监协作办公室的人员配备采用检察官“定期轮值+临时派驻”相结合的方式,影响了轮值人员之间工作的有效衔接;在审判活动监督方面,审判机关部分案件审理存在久拖不决的情况,影响庭审过程中案件真实情况的认定;监督数据获取困难且缺乏稳定性;审违案件监督类型单一,主要以程序性问题,监督刚性不足,影响检察监督效果。在刑罚执行方面,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已决犯与未决犯混押混管问题普遍长期存在,看守所执行收押法律法规不严,自主设置和提高收押条件及标准范围较宽;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不严不细,日常信息化核查、实地查访调查工作不扎实,外出审批制度执行不严格,公益活动组织不够有效等普遍性问题突出。
行政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时发现的问题。行政机关对检察建议重视程度不足,回复不及时,且在收到检察建议后,整改和反馈不及时、不规范;行政机关执法信息平台数据未与检察机关互联互通、实现共享,检察机关获取的信息有限。
对策建议
针对刑事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减少危险驾驶案件,以宣传和预防为主,引入社会力量切实推动醉驾案件诉源治理;加大查处力度,增加设卡拦查频次,对交通要道和重点区域进行常规性拦查;探索醉驾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提高醉驾案件速裁程序适用率,简案快办,从严打击。扫清死角,完善老旧小区防控体系,规范老旧小区房屋出租管理,制定出租屋管理制度,落实业主对房屋的监管责任;发挥网格员和大数据作用,及时发现报送案件线索,加大对隐藏在社区的传销等非法活动打击力度。增强协作,形成防范治理电信网络犯罪合力,加强对网络交易内容的监管,严格审核营业执照办理相关手续;加强侦监协作,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共同挖掘网络犯罪的作案方式和特点,提高案件侦破能力。多措并举,严厉打击防范涉毒违法犯罪,强化寄递行业监管,推行物流运输实名制,建立专业化物流稽查队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开展禁毒工作宣传。多方联动,构筑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坚持家校共育、部门联合、社会联动,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加强校园周边治理,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引导社会力量向涉案困境未成年人提供综合运用心理疏导、临时照料、医疗救治、转学安置、经济帮扶等救助。
针对立案、侦查、审判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通过登录公安综合信息查询系统、查阅案卷材料和受案台账等方式,围绕重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内部联动机制,实现监督线索在部门间的双向移送,延伸协同监督战线;坚持以刑事抗诉为中心,兼顾判决裁定与审判活动监督、实体与程序监督,综合运用纠正违法、再审检察建议等手段,全面推进刑事审判监督工作。
针对行政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时发现的问题,在把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纳入区域目标责任考核的同时,将及时回复检察建议且整改落实到位的行政机关予以通报表扬,以正向激励提升行政机关落实检察建议的积极性和荣誉感;与同级人大、政法委、监委、法院、公安等部门加强衔接,强化协调配合和工作联动,刚性推进检察建议落实,切实提升社会治理效果。
编辑/李卫锋(lwf2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