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甘宁边区检察优良传统文化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路径构建
2024年10月10日
字数:2248
方面的切身需要强化公益诉讼履职。
法律监督理念、监督方式还需要不断更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融合履职不深入、不平衡的问题仍然存在;法律监督不够精准、法律监督能力还存在短板弱项,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宽度和广度还不充分,深层次剖析问题不到位,类案监督不足;数字检察建设相对滞后,用大数据参与社会治理的效能还要持续加强。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路径构建
检察机关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参与者和保障力量,在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深刻把握陕甘宁边区检察优良传统文化与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内在逻辑,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检察力量。
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着眼于犯罪行为所造成损害,通过救济被害人、修复被损害的个人及公共利益,促使被损害的社会关系尽可能恢复到原有状态,进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为抓手,及时救济被犯罪侵害的公共利益。针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惩罚犯罪的同时,及时救济受到侵害的社会公共利益。以追赃挽损为重点,坚持“应追尽追、能追尽追”原则,依法用足用好法律手段进行追赃挽损,坚决不让违法犯罪人员在经济上获利,切实挽回国家、集体和被害人的损失。以司法救助为保障,防止出现案件当事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建立“内外协调配合、上下联动救助”的一体化工作机制,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有效传递检察温情,抚平违法犯罪创伤,促进矛盾隐患化解。
构建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近年来,我国犯罪结构发生深刻变化,最近几年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占比稳定保持在85%以上。轻罪案件大幅上升,成为犯罪治理的主要对象,这是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执法司法机关及社会各方面需要共同面对、回应的时代课题。在实体上,依法准确把握罪与非罪、违法与犯罪界限,借鉴醉驾治理经验,加强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非法狩猎等轻微犯罪治理研究,探索违法与犯罪梯次衔接。在程序上,完善轻微犯罪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行刑衔接机制等,实现轻罪案件准确及时高效办理。构建轻罪前科消灭制度,将法定刑在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罪名界定为轻罪,前科消灭的范围应包括定罪判处、定罪免刑和宣告有罪。可借鉴我国未成年人前科消灭试点经验基础上,将轻罪前科消灭制度的程序设计为可以由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主动申请,也可由司法机关依职权作出,并设立一定的考验期,对人身危险性等内容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再作出是否消灭前科的裁决。
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方面的作用。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高质量、可操作性强的检察建议不仅能够增强监督刚性、提升办案质效,更能推动社会治理难题的协同共治。一方面,持续提升检察建议办理质效。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在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保障民生、保护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持续用力。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立案调查、审查审批、督促落实等方面严格规范程序,在文书制作、问题事实、论证、释法说理等方面严格规范内容,做到精准监督、有效监督。对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实行案件化办理,执行检察建议制发审批制度,落实监督责任。加强类案监督,促进全行业、全领域突出问题的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良好效果。另一方面,强化多方协同。健全与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探索建立检察建议与行政建议、监察建议、司法建议协调机制,推动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保障”的检察建议办理社会化工作格局。建立抄送制度,对涉及事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违法情形具有典型性的检察建议,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备案,并抄送同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或者被建议单位的上级机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
加强数字检察建设。围绕“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总要求,以大数据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构建信访整体治理体系。与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就信访案件核心要素剖析分解,权重赋值,实现信访数据的整合运用,甄别流转;通过涉轻伤害案件处理走向的要素分析,提前在前端介入修复社会关系;通过对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构成要件中的异常因素和特征进行收集分类,甄别出相关人员社交、出行、资金等风险要素的异常变动情况,预估信访和犯罪可能行为路径,提前预警集体信访事件。探索民生领域治理路径。通过总结案件规律特征,研发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住房安全、生产安全等不同领域监督场景应用,深入挖掘监督管理漏洞,精准识别和预警防范民生领域问题,促进民生行业规范发展。探索生态环境保护路径。加强与环保、林业、农业等多个环境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机关的联动,通过子系统链接、共建统一信息平台等方式,实现环境行政执法案件大数据的共享。通过对已办理“行转刑”环境案件发生原因、侦办的特征与规律进行提取分析,设定针对“行刑衔接”环节案件处理与流转的数据监督模型,实现对涉嫌构成环境犯罪移送刑事案件环节的事前监督、对环境行政处罚环节的事中监督、对环境案件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的事后监督,为生态环境长效保护提供决策参考。
编辑/李程(lcpupu@126.com)
法律监督理念、监督方式还需要不断更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融合履职不深入、不平衡的问题仍然存在;法律监督不够精准、法律监督能力还存在短板弱项,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宽度和广度还不充分,深层次剖析问题不到位,类案监督不足;数字检察建设相对滞后,用大数据参与社会治理的效能还要持续加强。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路径构建
检察机关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参与者和保障力量,在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深刻把握陕甘宁边区检察优良传统文化与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内在逻辑,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检察力量。
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着眼于犯罪行为所造成损害,通过救济被害人、修复被损害的个人及公共利益,促使被损害的社会关系尽可能恢复到原有状态,进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为抓手,及时救济被犯罪侵害的公共利益。针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惩罚犯罪的同时,及时救济受到侵害的社会公共利益。以追赃挽损为重点,坚持“应追尽追、能追尽追”原则,依法用足用好法律手段进行追赃挽损,坚决不让违法犯罪人员在经济上获利,切实挽回国家、集体和被害人的损失。以司法救助为保障,防止出现案件当事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建立“内外协调配合、上下联动救助”的一体化工作机制,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有效传递检察温情,抚平违法犯罪创伤,促进矛盾隐患化解。
构建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近年来,我国犯罪结构发生深刻变化,最近几年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占比稳定保持在85%以上。轻罪案件大幅上升,成为犯罪治理的主要对象,这是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执法司法机关及社会各方面需要共同面对、回应的时代课题。在实体上,依法准确把握罪与非罪、违法与犯罪界限,借鉴醉驾治理经验,加强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非法狩猎等轻微犯罪治理研究,探索违法与犯罪梯次衔接。在程序上,完善轻微犯罪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行刑衔接机制等,实现轻罪案件准确及时高效办理。构建轻罪前科消灭制度,将法定刑在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罪名界定为轻罪,前科消灭的范围应包括定罪判处、定罪免刑和宣告有罪。可借鉴我国未成年人前科消灭试点经验基础上,将轻罪前科消灭制度的程序设计为可以由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主动申请,也可由司法机关依职权作出,并设立一定的考验期,对人身危险性等内容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再作出是否消灭前科的裁决。
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方面的作用。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高质量、可操作性强的检察建议不仅能够增强监督刚性、提升办案质效,更能推动社会治理难题的协同共治。一方面,持续提升检察建议办理质效。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在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保障民生、保护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持续用力。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立案调查、审查审批、督促落实等方面严格规范程序,在文书制作、问题事实、论证、释法说理等方面严格规范内容,做到精准监督、有效监督。对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实行案件化办理,执行检察建议制发审批制度,落实监督责任。加强类案监督,促进全行业、全领域突出问题的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良好效果。另一方面,强化多方协同。健全与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探索建立检察建议与行政建议、监察建议、司法建议协调机制,推动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保障”的检察建议办理社会化工作格局。建立抄送制度,对涉及事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违法情形具有典型性的检察建议,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备案,并抄送同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或者被建议单位的上级机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
加强数字检察建设。围绕“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总要求,以大数据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构建信访整体治理体系。与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就信访案件核心要素剖析分解,权重赋值,实现信访数据的整合运用,甄别流转;通过涉轻伤害案件处理走向的要素分析,提前在前端介入修复社会关系;通过对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构成要件中的异常因素和特征进行收集分类,甄别出相关人员社交、出行、资金等风险要素的异常变动情况,预估信访和犯罪可能行为路径,提前预警集体信访事件。探索民生领域治理路径。通过总结案件规律特征,研发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住房安全、生产安全等不同领域监督场景应用,深入挖掘监督管理漏洞,精准识别和预警防范民生领域问题,促进民生行业规范发展。探索生态环境保护路径。加强与环保、林业、农业等多个环境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机关的联动,通过子系统链接、共建统一信息平台等方式,实现环境行政执法案件大数据的共享。通过对已办理“行转刑”环境案件发生原因、侦办的特征与规律进行提取分析,设定针对“行刑衔接”环节案件处理与流转的数据监督模型,实现对涉嫌构成环境犯罪移送刑事案件环节的事前监督、对环境行政处罚环节的事中监督、对环境案件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的事后监督,为生态环境长效保护提供决策参考。
编辑/李程(lcpupu@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