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对法全面修订

2024年10月10日 字数:2278
改革、加强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新成果新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以法律形式予以明确;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现行法施行以来反映出的问题与不足,系统总结多年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正反两方面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健全相关体制机制,切实提高本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坚持本法作为突发事件应对领域基础性、综合性法律的定位不变,处理好与本领域其他专门立法的关系,做到相互衔接、有效配合、并行不悖;明确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依法科学应对、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这些原则贯穿本法全篇,体现在具体条文和制度设计之中。
  保证宪法相关制度全面实施 贯彻尊重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
  根据各方面意见,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对法明确规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此举有利于明确本法对于实施宪法相关制度的重要意义,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侯晓光介绍,在现有的突发事件应对相关制度体系中,本法规范和保障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活动,明确相关体制机制和制度措施,发挥了基础性、综合性、统领性作用,保证宪法确立的相关制度、原则、规则得到全面实施。
  同时,法律规定的重要制度充分体现出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性质特征和制度优势。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的宪法规定,明确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效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法律条文中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切实保护公民基本权利;在宪法关于国家机构规定的基本框架内,合理配置相关国家机构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的职权职责,着力建立健全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领导体制,完善相关治理体系。
  其中,如何具体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在总则中增加规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依法科学应对,尊重和保障人权”。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措施体现比例原则的规定,规定“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且对他人权益损害和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的措施,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做到科学、精准、有效”。
  并且,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内容,严格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还充分保障社会各主体合法权益,增加规定国家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应当对未成年人等群体给予特殊、优先保护;明确为受突发事件影响无人照料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提供及时有效帮助。规定对受突发事件影响的各类人群开展心理援助工作。
  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还稳妥处理突发事件应对和紧急状态的关系,做好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对2004年宪法修正案关于紧急状态规定的制度内涵作出重要发展完善的同时,在附则中与宪法规定的紧急状态制度作出衔接,规定“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或者社会秩序构成重大威胁,采取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急处置措施不能消除或者有效控制、减轻其严重社会危害,需要进入紧急状态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国务院依照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紧急状态期间采取的非常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或者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另行规定”。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 提高突发事件应对管理能力
  作为首次“大修”,这次修订的亮点集中在明确党的领导、完善管理与指挥体制、完善信息报送和发布制度、完善应急保障制度、加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的作用等方面。
  侯晓光介绍,首先是明确党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领导。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增加规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建立健全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领导体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军地联合、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科技支撑、法治保障的治理体系。在总则中作出这一规定,要求把坚持党的领导最高政治原则贯彻到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其次,完善突发事件应对管理与指挥体制,明确各方责任。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设专章对管理与指挥体制作出规定,其中规定国家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和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工作体系;明确跨行政区域突发事件应对及协同应对机制;规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设立、组成,明确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在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发布的决定、命令、措施,与设立它的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措施具有同等效力,法律责任由设立它的人民政府承担。
  在突发事件中,信息的报送和发布是关键一环。在信息报送和发布方面,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有关人民政府和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和决定、命令、措施等信息;对于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应当及时发布准确的信息予以澄清。同时规定新闻采访报道制度,支持新闻媒体开展采访报道和舆论监督。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突发事件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建立健全网络直报和自动速报制度,加强应急通信系统、应急广播系统建设。
  在完善应急保障制度方面,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对法明确,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依法与有条件的企业签订协议,企业根据协议进行应急救援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