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活逝者”,引来伦理和法律的双重审视
2024年10月10日
字数:2269
个人信息如何保护,还需要进一步论证。
“法律除保护生者的人格权外,对死者的人格权亦加以保护。”河南言东方律师事务所主任闫斌表示,在没有经过逝者亲属等同意的情况下,用AI“复活”逝者的行为涉嫌侵权,逝者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若逝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不过,具体到AI“复活”的委托,张毅介绍说:“委托人是不是逝者的合法继承人?存在多个继承人的,继承人之间是否就此委托达成了一致意见?上述问题一旦处理不好,很容易滋生法律纠纷。”
在闫斌看来,一些网络经营者利用粉丝的思念之情,使用AI技术制作“复活”名人视频给自己账号引流、变现,极大可能涉嫌侵权,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严重者还会承担刑事责任。
对此,也有专家认为,是否进入公共领域,是判断AI“复活”是否侵权的重要分界线。世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新锐表示,个人利用AI“复活”亲人、缅怀纪念,且在必要范围内使用,无需过度干预。而如果在公共平台扩散传播,用于市场营利,是否侵犯他人或社会公共利益就要特别考量。
“数据不仅关乎克隆效果,目前数字人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也是因不当获取、使用数据造成的。如未经同意使用他人数据克隆数字人,就会侵犯他人的肖像权、隐私权。”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郑飞指出,根据相关法律,虽然自然人死后不再享有作为民事权利的肖像权,但不代表其肖像可以被任意使用。
一家社交平台相关负责人同样对记者表示,未经逝者生前同意或逝者家属授权,他人不应使用AI或任何技术手段“复活”逝者。该负责人称,如果家属投诉或侵权行为被查实,平台将对侵权账号作出处罚。
AI“复活”还涉及“数字遗产”问题。北京康达(厦门)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翼腾说,逝者生前的个人信息、聊天记录等“数字遗产”能否继承,目前没有明确法律规定。对于谁有权使用、如何避免不当获取、使用时应遵循何种规范等问题,仍需进一步明确。
此外,在数据处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方面,张毅谈到,虽然法律层面已经出台《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技术的应用进行了规制,但实践层面针对AI“复活”技术的行业资质与准入门槛尚待建立。
“有关经营者在数据处理中是否严格遵守了委托权限?是否采取恰当的措施保护了用户的数据安全?经营者的从业资格尚待进一步规制,实际履行中也存在违约风险。”张毅如是说。
值得关注的是,AI深度合成的“成品”在使用过程中的违法和犯罪风险也要注意。举例来说,利用AI技术“复活”逝者后,经营者是否存在擅自使用“成品”进行未经同意的商业推广并牟利的行为?或者针对特定自然人“成品”的内容,存在委托人或特定关系人不认同的涉及侮辱、诽谤的内容,可能会构成刑法第246条中的侮辱或诽谤罪。
与此同时,在张毅看来,服务商对于深度合成的视频是具有标识义务的,需要在“成品”中向公众提示深度合成情况,法律依据是《管理规定》第16条:“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对使用其服务生成或者编辑的信息内容,应当采取技术措施添加不影响用户使用的标识,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保存日志信息。”但实际执行情况并不理想,反而曾出现过不少利用AI技术“成品”实施诈骗犯罪的案例。
“服务提供者不会也没有能力核实‘逝者’的身份信息,一些不法分子也可能以‘复活’之名行‘诈骗’之实。”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教授左晓栋介绍,面对新的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时,不熟悉网络应用的中老年群体更易成为受害者。
与此同时,AI“复活”也可能衍生新型法律纠纷。“不排除有人会借AI‘复活’来伪造逝者遗嘱或做出其他违背逝者意愿的事。”王新锐提出,如有近亲属利用这项技术伪造音视频遗嘱,或将耗费更多时间和人力成本来验证真实性,甚至造成对司法鉴定的一定挑战。
值得关注的是,除了法律风险,AI工具使用者们还面临着网友们的“道德审判”。在中国社科院哲学所科技哲学研究室主任段伟文看来,AI“复活”这项技术的应用当前还面临不少“伦理困境”,最核心的当属对人类生命观提出了挑战。
段伟文列举说,比如涉及生命尊严诸多问题:一个真实的人可不可以被复制?谁可以授权去“复活”一个人?这项服务的经济效益和相关责任之间的冲突怎么界定?是否要把它当成一种新的生命形式?
对此,此前因AI“复活”奶奶而感动不少网友的B站UP主吴伍六(网名)表示,自己的弹幕和私信中有不少人认为他的做法和“挖人坟墓”没有区别。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这样的视频似乎会惊扰逝者的灵魂,让他们“不能安息”。
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人工智能伦理与治理中心主任曾毅还谈到了其他隐患,比如说拥有数字逝者的时候,会不会使得人长期沉迷于与数字逝者之间的交互往来,从而对心理产生非常负面的影响。
“这是数字逝者这项人工智能的应用技术,可能给社会带来的长期潜在的隐患,也是我们是否应当开发这样的人工智能技术必须去思考的伦理道德的问题。”曾毅说。
AI“复活”不能成为无规矩和底线的“生意”
不可否认的是,我们正处在一个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和迭代的时期。AI工具不仅不断冲击着人们的认知,也让这些工具的认知门槛降低。或许在不远的将来,“数字生命”真的可以成为现实。但人们也不得不考虑一个问题:如何化解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又该如何监管,以防止这一技术的过度滥用?
首先,AI“复活”技术的应用,应严格遵守知情同意原则,在网络传播过程中不侵犯他人利益。现实中,AI“复活”当前还存在技术、素材等局限,但是这一正处于萌芽阶段的技术和商业模式,已经向现有标准与规范提出挑战。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
“法律除保护生者的人格权外,对死者的人格权亦加以保护。”河南言东方律师事务所主任闫斌表示,在没有经过逝者亲属等同意的情况下,用AI“复活”逝者的行为涉嫌侵权,逝者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若逝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不过,具体到AI“复活”的委托,张毅介绍说:“委托人是不是逝者的合法继承人?存在多个继承人的,继承人之间是否就此委托达成了一致意见?上述问题一旦处理不好,很容易滋生法律纠纷。”
在闫斌看来,一些网络经营者利用粉丝的思念之情,使用AI技术制作“复活”名人视频给自己账号引流、变现,极大可能涉嫌侵权,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严重者还会承担刑事责任。
对此,也有专家认为,是否进入公共领域,是判断AI“复活”是否侵权的重要分界线。世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新锐表示,个人利用AI“复活”亲人、缅怀纪念,且在必要范围内使用,无需过度干预。而如果在公共平台扩散传播,用于市场营利,是否侵犯他人或社会公共利益就要特别考量。
“数据不仅关乎克隆效果,目前数字人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也是因不当获取、使用数据造成的。如未经同意使用他人数据克隆数字人,就会侵犯他人的肖像权、隐私权。”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郑飞指出,根据相关法律,虽然自然人死后不再享有作为民事权利的肖像权,但不代表其肖像可以被任意使用。
一家社交平台相关负责人同样对记者表示,未经逝者生前同意或逝者家属授权,他人不应使用AI或任何技术手段“复活”逝者。该负责人称,如果家属投诉或侵权行为被查实,平台将对侵权账号作出处罚。
AI“复活”还涉及“数字遗产”问题。北京康达(厦门)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翼腾说,逝者生前的个人信息、聊天记录等“数字遗产”能否继承,目前没有明确法律规定。对于谁有权使用、如何避免不当获取、使用时应遵循何种规范等问题,仍需进一步明确。
此外,在数据处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方面,张毅谈到,虽然法律层面已经出台《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技术的应用进行了规制,但实践层面针对AI“复活”技术的行业资质与准入门槛尚待建立。
“有关经营者在数据处理中是否严格遵守了委托权限?是否采取恰当的措施保护了用户的数据安全?经营者的从业资格尚待进一步规制,实际履行中也存在违约风险。”张毅如是说。
值得关注的是,AI深度合成的“成品”在使用过程中的违法和犯罪风险也要注意。举例来说,利用AI技术“复活”逝者后,经营者是否存在擅自使用“成品”进行未经同意的商业推广并牟利的行为?或者针对特定自然人“成品”的内容,存在委托人或特定关系人不认同的涉及侮辱、诽谤的内容,可能会构成刑法第246条中的侮辱或诽谤罪。
与此同时,在张毅看来,服务商对于深度合成的视频是具有标识义务的,需要在“成品”中向公众提示深度合成情况,法律依据是《管理规定》第16条:“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对使用其服务生成或者编辑的信息内容,应当采取技术措施添加不影响用户使用的标识,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保存日志信息。”但实际执行情况并不理想,反而曾出现过不少利用AI技术“成品”实施诈骗犯罪的案例。
“服务提供者不会也没有能力核实‘逝者’的身份信息,一些不法分子也可能以‘复活’之名行‘诈骗’之实。”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教授左晓栋介绍,面对新的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时,不熟悉网络应用的中老年群体更易成为受害者。
与此同时,AI“复活”也可能衍生新型法律纠纷。“不排除有人会借AI‘复活’来伪造逝者遗嘱或做出其他违背逝者意愿的事。”王新锐提出,如有近亲属利用这项技术伪造音视频遗嘱,或将耗费更多时间和人力成本来验证真实性,甚至造成对司法鉴定的一定挑战。
值得关注的是,除了法律风险,AI工具使用者们还面临着网友们的“道德审判”。在中国社科院哲学所科技哲学研究室主任段伟文看来,AI“复活”这项技术的应用当前还面临不少“伦理困境”,最核心的当属对人类生命观提出了挑战。
段伟文列举说,比如涉及生命尊严诸多问题:一个真实的人可不可以被复制?谁可以授权去“复活”一个人?这项服务的经济效益和相关责任之间的冲突怎么界定?是否要把它当成一种新的生命形式?
对此,此前因AI“复活”奶奶而感动不少网友的B站UP主吴伍六(网名)表示,自己的弹幕和私信中有不少人认为他的做法和“挖人坟墓”没有区别。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这样的视频似乎会惊扰逝者的灵魂,让他们“不能安息”。
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人工智能伦理与治理中心主任曾毅还谈到了其他隐患,比如说拥有数字逝者的时候,会不会使得人长期沉迷于与数字逝者之间的交互往来,从而对心理产生非常负面的影响。
“这是数字逝者这项人工智能的应用技术,可能给社会带来的长期潜在的隐患,也是我们是否应当开发这样的人工智能技术必须去思考的伦理道德的问题。”曾毅说。
AI“复活”不能成为无规矩和底线的“生意”
不可否认的是,我们正处在一个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和迭代的时期。AI工具不仅不断冲击着人们的认知,也让这些工具的认知门槛降低。或许在不远的将来,“数字生命”真的可以成为现实。但人们也不得不考虑一个问题:如何化解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又该如何监管,以防止这一技术的过度滥用?
首先,AI“复活”技术的应用,应严格遵守知情同意原则,在网络传播过程中不侵犯他人利益。现实中,AI“复活”当前还存在技术、素材等局限,但是这一正处于萌芽阶段的技术和商业模式,已经向现有标准与规范提出挑战。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