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职服务“三农” 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2024年10月10日 字数:1838
□文/肖万朋

  近年来,城固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目标,持续在乡村振兴实践中展现人大作为,努力为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是党的二十大部署的重大任务,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所在。近年来,城固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目标,持续在乡村振兴实践中展现人大作为,为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强化法治保障 全面护航乡村振兴
  法治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城固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大力助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陕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
  深入开展法律宣传。组织法律知识讲座、送法下乡等活动,大力开展学习宣传,受众群众达15万人次。将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纳入全县镇(街道)党委书记、村(社区)支部书记培训课程,营造浓厚学习氛围。组织开展全县“八五”普法暨全国法治示范县创建工作专题调研,促进全社会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精心组织执法检查。先后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汉中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等执法检查,联动检查农业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安全饮水等情况,督促县政府加大投入力度,持续改善交通、供水、教育、医疗等条件。积极配合省人大开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为助力乡村振兴筑牢法治基础。
  积极配合立法调研。自《陕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启动以来,积极引导辖区立法联系点发挥作用,拓宽建议征集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及时反馈群众对产业发展、民生改善、制度保障等方面的建议,使群众在参与立法过程中加深对乡村振兴的理解。
  精准有力监督 有效赋能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作为重要的国家战略,需要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城固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助力乡村振兴作为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的重要载体,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寓支持于监督之中。
  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常委会班子成员每年每人至少确定3个调研课题,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县柑桔产业、茶产业、粮食安全、非物质文化传承保护等情况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30余篇,组织开展交流研讨,共同分析研究全县“三农”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以《送阅件》形式供县委、县政府领导参阅。
  依法开展视察监督。组织代表对全县乡村振兴和农业产业链建设、重点项目建设、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四长制”落实暨矿山生态修复、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公共卫生服务等开展集中视察,提出针对性较强的意见建议。通过视察监督,助力全县累计认定“五个农业”示范基地8家,有机农产品8个,发展智慧种植基地5个、省级乡村旅游示范镇村5个,设施农业配套率达85%;农村人居环境大幅提升,生态质量显著改善;中小学校布局调整步伐加快,合并农村学校12所,教育资源有效整合。
  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坚持每年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先后听取审议了全县职业教育发展、劳动就业、文化旅游、耕地保护、河道管理、医疗保障、应急管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等40余项报告,形成高质量的《审议意见》《会议纪要》,将委员和代表们的建议“原汁原味”反馈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限期整改落实。
  抓好干部履职评议。紧盯乡村振兴工作重点责任单位,认真开展代表评议、履职测评,为政府部门负责人“把准脉”“画好像”。对发改、农业农村、交通、民政、教体、生态环境等20个政府部门负责人进行履职测评,做出评议意见。通过任后履职监督,促使县内干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责任意识更强,措施更加有力。
  发挥代表作用 聚力助推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人大代表大有可为。要把乡村振兴战略全面落实,需要许许多多有担当的实干家、带头人。城固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头雁”作用,引导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其中。
  积极建言献策,办好代表建议。近三年县人代会期间累计收到代表建议452件,其中涉及“三农”的177件,为助力乡村振兴贡献“金点子”。为提升办理成效,落实常委会班子成员牵头督办制度,成立由机关12名正科级干部组成的代表建议督办室,对重点建议跟踪督办。在开展建议办理情况集中视察的基础上,专题听取承办单位工作报告,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