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自己提请任免自己的职务”未尝不可
2024年10月10日
字数:623
□文/滕修福
笔者认为,法院院长请辞应一并请辞或提请免去涉人大相关职务,依法“自己提请任免自己的职务”未尝不可。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都属于法官;“审判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和若干资深法官组成”。因此,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法院院长,也应该是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审判员。
一般情况下,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在本级人大会议选举之前,会在之前召开的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被提请任命为本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审判员,并决定代理院长。之后,一旦代理院长被选为院长后,其代理院长职务自行消失,其副院长职务应由任命他的本级人大常委会依法予以免去,其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审判员职务继续兼任。
笔者认为,诸如上述某县法院院长另有重用调出,在依法请辞院长职务的同时,应一并请辞或请求免去涉及人大方面的相关职务。如:一并依法请辞本级人大代表职务。虽然说,人大代表调离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无须请辞;但是,依法请辞更显对人大代表职务的敬重。一并依法提请免去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审判员职务。法院院长在请辞同时,应一并提请免去自己的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审判员职务,这个时候还是院长。因此,由院长自己提请免去自己的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审判员职务,职责所在,未尝不可。
有人认为,“自己提请任免自己的职务不合适,应由下一任的院长或代院长向县人大常委会提请免去其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审判员职务。”这种拖泥带水的观点,实属不妥。
笔者认为,法院院长请辞应一并请辞或提请免去涉人大相关职务,依法“自己提请任免自己的职务”未尝不可。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都属于法官;“审判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和若干资深法官组成”。因此,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法院院长,也应该是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审判员。
一般情况下,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在本级人大会议选举之前,会在之前召开的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被提请任命为本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审判员,并决定代理院长。之后,一旦代理院长被选为院长后,其代理院长职务自行消失,其副院长职务应由任命他的本级人大常委会依法予以免去,其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审判员职务继续兼任。
笔者认为,诸如上述某县法院院长另有重用调出,在依法请辞院长职务的同时,应一并请辞或请求免去涉及人大方面的相关职务。如:一并依法请辞本级人大代表职务。虽然说,人大代表调离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无须请辞;但是,依法请辞更显对人大代表职务的敬重。一并依法提请免去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审判员职务。法院院长在请辞同时,应一并提请免去自己的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审判员职务,这个时候还是院长。因此,由院长自己提请免去自己的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审判员职务,职责所在,未尝不可。
有人认为,“自己提请任免自己的职务不合适,应由下一任的院长或代院长向县人大常委会提请免去其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审判员职务。”这种拖泥带水的观点,实属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