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辞去法院院长职务即可
2024年10月10日
字数:620
□文/崔厚元
根据法律规定和工作实践,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法院院长辞职请求后,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备即可,其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审判员职务无需再履行免职程序。
关于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法律规定。依据法院组织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规定可知,院长是法定的审判员和审判委员会组成人员,院长职务可以涵盖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审判员职责。
工作实践中,法院院长产生一般有三种做法:一是先由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同时决定代理院长,然后由人代会选举;二是由人大常委会直接任命副院长并决定代理院长,并不同时任命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三是人大换届时,由主席团提名为法院院长候选人,提请人代会选举产生,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不单独任命。
关于法院院长辞职规定,《地方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的……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辞职,由常务委员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法院院长可以向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提出辞职,并没有关于审判委员会和审判员职务解除规定。实践中各地做法基本一致,在人代会闭会期间向人大常委会提出辞职请求,常委会决定接受辞职后,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备。如,甘肃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月12日决定,接受张海波因工作变动辞去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根据法律规定和工作实践,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法院院长辞职请求后,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备即可,其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审判员职务无需再履行免职程序。
关于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法律规定。依据法院组织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规定可知,院长是法定的审判员和审判委员会组成人员,院长职务可以涵盖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审判员职责。
工作实践中,法院院长产生一般有三种做法:一是先由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同时决定代理院长,然后由人代会选举;二是由人大常委会直接任命副院长并决定代理院长,并不同时任命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三是人大换届时,由主席团提名为法院院长候选人,提请人代会选举产生,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不单独任命。
关于法院院长辞职规定,《地方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的……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辞职,由常务委员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法院院长可以向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提出辞职,并没有关于审判委员会和审判员职务解除规定。实践中各地做法基本一致,在人代会闭会期间向人大常委会提出辞职请求,常委会决定接受辞职后,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备。如,甘肃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月12日决定,接受张海波因工作变动辞去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