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长的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审判员职务应一并免职
2024年10月10日
字数:607
□文/沈彦科
笔者认为,法院院长的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审判员职务应一并免职。
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审判员职务是在同一级权力机关选举、任命的。宪法和法律规定了法官的任免权限和程序。对于担任领导职务的法官,因工作变动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辞去现任职务的,应当履行辞职手续。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包括担任的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审判员职务。
三项职务应该同时一并辞职或免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由于地方人民法院院长是在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的,组织上对领导人员职务调整后,该法院院长就应当向选举他的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关提出辞去院长职务。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审判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和若干资深法官三个方面的人员组成,并没有明确规定院长、副院长就是必然的审判委员会委员。所以,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法院院长、副院长职务变动,调出本行政区域或法院的,需要接受院长辞职和免去法院副职领导时,仍然要提出辞去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的报告。在免去院长、副院长职务或接受辞职报告时,同时担任的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审判员职务,不能采取解除的方式去掉所任职务,也不宜采取分段提出辞职或免职方式进行。对于法院院长同时担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审判员三项职务,一并进行辞职和免职,既符合任免职务程序,又符合实际工作需要,同时还能提高工作效率,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笔者认为,法院院长的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审判员职务应一并免职。
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审判员职务是在同一级权力机关选举、任命的。宪法和法律规定了法官的任免权限和程序。对于担任领导职务的法官,因工作变动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辞去现任职务的,应当履行辞职手续。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包括担任的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审判员职务。
三项职务应该同时一并辞职或免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由于地方人民法院院长是在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的,组织上对领导人员职务调整后,该法院院长就应当向选举他的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关提出辞去院长职务。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审判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和若干资深法官三个方面的人员组成,并没有明确规定院长、副院长就是必然的审判委员会委员。所以,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法院院长、副院长职务变动,调出本行政区域或法院的,需要接受院长辞职和免去法院副职领导时,仍然要提出辞去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的报告。在免去院长、副院长职务或接受辞职报告时,同时担任的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审判员职务,不能采取解除的方式去掉所任职务,也不宜采取分段提出辞职或免职方式进行。对于法院院长同时担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审判员三项职务,一并进行辞职和免职,既符合任免职务程序,又符合实际工作需要,同时还能提高工作效率,维护法律的严肃性。